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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
不忘初心使命 践行司法为民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肖萌菊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于游

  肖萌菊,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3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被评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河南法院系统办案标兵”“驻马店市巾帼建功标兵”“驻马店市最美女法官”“优秀青年法官”“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2020年获驻马店市“五一劳动奖章”。
   心系群众 用心用情办好每起案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肖萌菊以化解纠纷为己任,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
  2016年,肖萌菊主审的泌阳县象河乡某村委及其下辖五个村民组与泌阳县人民政府林地行政确认纠纷一案,涉及群众数千人,因该纠纷历时数年,双方矛盾很深。接手案件后,肖萌菊多次深入争议林地现场,与当地党委及市人大代表协调联动,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村委与村民组之间达成和解,最终化解了矛盾。
  2018年~2020年,肖萌菊所结民事案件中,调撤率为51.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撤率为87.5%。
    坚守公正 高质高效审结案件
  2007年,肖萌菊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获得办案资格至今,共审结案件4000余件,年均结案近300件。自2017年入选员额法官后,2018年~2020年,年均结案328件,连续三年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审判质效考核居全市法院前列。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无一被法律监督机关提起抗诉,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居全市法院前列。
  2015年,肖萌菊主审的罪犯王砖头减刑一案,在全国范围内罪犯确有悔改证明制度庭审模式及裁判文书内容改革的首创,该案例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肯定,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予以报道。
   狠抓党建 以党建促审判质效提升
  自2019年担任民二庭党支部书记后,肖萌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支部党员思想提升与党员的发展,力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2019年至今,她出色完成民二庭的各项工作。2020年,民二庭共有3名党员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年度办案标兵”,民二庭第一审判团队获“集体二等功”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民二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2020年度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知行合一 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工作之余,肖萌菊笔耕不辍,发表信息、调研文章及理论文章数篇。她所撰写的《依法明公道 执法暖人心》《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中举证责任研究》《旅行社责任保险中第三人之直接请求权研究》《论行政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关于民事再审案件发回改判标准的思考》《高墙内的阳光审判》等文章和论文,刊发在多家主流媒体上,屡次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