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曾某与何某某商议,以支付10%~15%高额贴息为诱惑,吸收公众资金。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营业场所、存款流程、手续等方面都与正规银行一模一样,在短时间内,吸收存款4.23亿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假银行案”二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和何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和九年零六个月。
2015年5月,济南市平阴警方发现平阴“德润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嫌集资诈骗,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该合作社法人代表常某、负责人周某等,以“社员资金互助”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和发放贷款业务。至2015年6月20日,共非法收取64名群众存款130余万元,发放贷款70余万元并获贷款利息3万余元。
河北邢台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嫌非法集资逾80亿元,涉及人数众多。该合作社是一种传销式的“庞氏骗局”,即收取新社员的本金,用来偿还老社员的利润,而合作社本身无实体项目。2014年12月18日,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犯罪嫌疑人巩群海一家。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被高额回报的诱饵所迷惑。如果发现此类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反映,避免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