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治非法网约车辆 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本报讯 (记者 张新成)5月12日,记者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人员联合开展非法营运网约车集中整治行动,先后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53辆。
  “请出示您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车主吴先生面对交通执法人员的询问哑口无言。经查,执法人员发现车主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便在网约车平台接单,依据《驻马店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吴先生是我市一家单位员工,在网络平台上发现,网约车广告极具诱惑,吴先生想闲暇时间跑网约出租车填补家用,网上注册手续简单,便在网上注册了。吴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接的第一单,以为在网络平台上接的单完全合法,没想到被查了,还要面临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5月5日,交通执法、公安交警按照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流动”相结合的方式,提前布控、精准核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汽车站、高铁站、干线公路主要路口和旅游风景区,开展执法检查,对私自参与营运的小型客车,违规经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进行重点查处。行动当天,全市共出动交通、公安执法人员767人次,出动执法车148辆次、共检查客运车263辆次,查扣非法经营巡游、网约出租车31辆,违规经营客车2辆、网约车1辆。
  5月8日,该支队联合市公安局铁骑大队、驿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高铁站、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车68辆,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违规经营车辆2辆。
  非法营运网约车增多,有的网约车车主并不知道自己违法了,这种现象引起了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呼吁私家车车主不要轻信网络广告,从事网约车业务需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的车辆,并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车;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不超过3年;市中心城区网约车排气量不低于1.6L或者1.4T;有本市户籍身份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经过集中整治,网约车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净化了出租车市场营运环境,有力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