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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市教育局下发通知——
规范办学行为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 王 伟 通讯员 王梅枝)为端正中小学校办学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学校要统筹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睡眠充足。小学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20分,中学一般不早于8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明确学生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个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个小时,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禁挪用或挤占思政、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及自习等课时,严禁实行“两张课表”。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开展教研活动,打造高效课堂。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违规行为。严禁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违规办班、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教师和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分班和编排座位。
  要加强作业管理。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教师要做到作业有布置必批改,不得以学生自评或互评方式代替教师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各学校要实行“每周一日无书面作业”制度,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发展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局及局直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通知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