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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雪松树地里的罪恶
——汝南县公安局“3·13”命案侦破纪实

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葛 生


  近日,汝南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抽调100余名精兵强将奋战72小时,成功侦破发生在汝南县境内的“3·13”命案,将犯罪嫌疑人石某峰抓获归案。
  3月13日下午3时许,汝南县三桥镇桂庄村村民伍某某到自家雪松树地里除草施肥。准备回家时,他听到邻居余某某家雪松树地里响起手机铃声,但一直无人接听,伍某某顺着铃声找寻,发现余某某躺在距离手机不远处的血泊中。
  伍某某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民警和120急救车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发现受害者已死亡多时。
  经现场勘查发现,受害者余某某,女,现年51岁,遇害时上半身衣着完好,下半身穿的裤子被脱到膝关节处,头部、颈部有30多处刀伤。
  案情就是命令。“3·13”命案发生后,汝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抽调的100余名民警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在排查走访中,有群众向民警反映,前不久,一男子经常尾随女性实施猥亵,专案组迅速将该线索列入重点侦查视线。专案组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查找受害人,了解被尾随地点、时间等信息。通过调查,确定尾随女性的人员为三桥镇杨庄村村民石某峰。
  石某峰被传唤到派出所,民警询问其当天的活动轨迹,他回答一直在家没有外出。石某峰的母亲也证实其儿子在家剥花生并未外出。在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派出所将其放走。
  在侦查调查过程中,民警共走访排查5个村5300余人。随着案件的进展,胡某等多个嫌疑对象被一一排除,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经侦查员反复侦查,发现石某峰所骑的三轮车出现在案发现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且在石某峰家搜查出的菜刀上有未洗干净的血迹,经提取后鉴定,菜刀上的血迹与被害人DNA一致。
  嫌疑人石某峰再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其作案的具体经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石某峰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