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甲刚交纳的最后一笔赔偿款送到瘫痪在床的代某手中。
2017年,薛某承包了第三人李某甲自建住宅工程,代某系薛某雇佣的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代某从二楼房顶蹬空摔伤,经法医鉴定代某伤残等级为一级,存在长期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判决后,被告薛某和第三人李某甲一直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薛某、李某甲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薛某、李某甲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李某甲名下有一辆汽车,执行干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封,因未找到该车辆,该车未实际扣押,而薛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成了难啃的“硬骨头”。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换了又换。2020年11月,执行干警在平舆县某工地上找到“失踪“的薛某,因薛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平舆人民法院依法对薛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薛某主动与代某达成和解,并向代某支付赔偿款140000元,履行了其应承担的义务。
被执行人李某甲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在今年春节前夕与李某甲的儿子李某乙取得联系,并将案情告知李某乙,阐明了李某甲若不履行义务将会对其个人及其家人带来不利影响,意识到严重性的李某乙主动提出愿意做其父亲李某甲的思想工作。春节过后,李某乙受其父亲李某甲的委托从广州赶回平舆县。因代某行动不便,当天晚上,执行干警与李某乙驱车来到代某家中,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李某乙当场替其父亲李某甲支付赔偿款20000元,剩余赔偿款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定于5月1日之前还完。期间,考虑到代某身体残疾,丧失劳动力,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其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李某甲有所触动,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提前交纳了最后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