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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我市划分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
  本报讯(记者 吕廷新)为了让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更加科学合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交流座谈会。该相关负责人就我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背景、意义、区划范围、划定原则、功能区分类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各参会代表就我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发表了建议。
  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改善我市城市声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利民举措。《驻马店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声环境功能区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范围,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此次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1类区以居住、文教为主区域,占区划总面积45.91%,2类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占区划总面积19.53%,3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区域,占区划总面积20.95%,4类区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及车站,占区划总面积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