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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6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给来信群众吃下“定心丸”
  本报讯(通讯员 邓华平 王谜 )“我父亲违法了,他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我们竭尽所能进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也谅解了我们,恳求检察机关给我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处理。”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来信。从信件中得知,胡某某的父亲在2020年12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于2021年1月6日将案件移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据了解,胡某某担心父亲年纪大、身体不好,无奈之下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来信,请求检察机关给其父亲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收到来信后,该院检察长非常重视,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件。同时,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当天就对来信人胡某某进行了电话回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过失犯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且是初犯、偶犯,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1月13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胡某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该院采取多项措施,所有信访案件均实行面对面接谈,必要时让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让来信群众吃下“定心丸”,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