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付增)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当庭履行完毕执行款。在处理执行案件的同时,执行法官将黄某、张某即将进入诉讼的合伙纠纷也一并予以化解,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黄某与张某为多年朋友关系,2018年6月,张某因建房需要从黄某处借款8万元,约定2019年8月底付清,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未按照约定还款,黄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新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因张某未在限期内按判决履行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愿意还款,但是其妻身患重病,目前正在郑州医治,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张某称,其跟黄某原来合伙干一个小工程,账目还没有结算清,打算另行起诉黄某。
为减轻双方的诉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多次对黄某和张某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主动放弃了3万元利息,张某也不再因合伙纠纷起诉黄某,双方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两清。该案的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