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 蔚 张桠栖)近日,申请人魏某在遂平县人民法院领到执行款11万余元,他艰辛的讨债之旅终于得偿所愿。
2019年9月,由李某协调,李某与吴某分两次向魏某借款合计13万元,二人共同向魏某出具借条,并口头约定了利息。之后,魏某多次向二人催要借款,二人均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2020年4月,魏某将二人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吴某和李某承诺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向魏某清偿借款及利息13万余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到期后,吴某和李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吴某当即向魏某还款2万元,并表示会尽快凑齐执行款还给魏某。但没想到吴某先还2万元只是缓兵之计,剩余款项一拖再拖,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再次致电吴某,耐心向其阐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面临的司法后果。吴某知道再也拖延不了了,便把剩余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
2021年1月4日,申请人魏某终于在法院领到剩余11万余元执行款,他心头的忧虑得以化解,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