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昆鹏)近日,申请人王某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撤销案件的执行,暂时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孙某支付6万元抚养费。
王某与孙某自由恋爱相识,二人于2017年举行典礼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女儿一直随王某生活,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王某以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抚养费6万元。
该案经审理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执行法官在执行中了解到,孙某母亲身患疾病正在治疗,孙某一直陪护,案件暂时不具备执行条件。执行法官正要联系申请人王某说明情况,王某却提前到法院要求撤销案件执行,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执行法官随即电话告知孙某,嘱托其先为母亲看病,在摆脱困境后,一定要积极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孙某得知后连声感谢。该案的执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