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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关于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根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驻纪发〔2020〕5号)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活动。12月31日,经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同意,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评议对象为具有审核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资金拨付、公共管理服务等职能的市直单位107个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主要围绕工作作风、市场环境、服务环境、执法环境、法治保障、政商关系6个方面,按照“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原则,采取市纪委委员评议、网络评议、服务对象评议、“两代表两委员”评议、部门评议、知识测试、日常监督7种评议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经评议,对总分居前10位的市公积金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市交通运输局环保与建设管理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理科、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进行通报表扬,对总分居后3位的市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3个科室(岗位、二级机构),市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对3个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给予分管领导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处理。
  希望受表扬的科室(岗位、二级机构)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中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总分靠后特别是居后三位的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自查自纠、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力举措、狠抓整改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堵漏洞,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坚持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坚持“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统一,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政策落实“中梗阻”和当前影响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巩固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驻马店营造良好环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的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特别是这次评议结果靠后的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审批监管、项目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从严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优化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稳慎、科学有效开展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确保问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惩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打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1日

  

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