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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强化监督机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范晓龙 宋方超)今年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人权保障意识,通过以制度建设为推力,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司法保障。
  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不必要羁押。该院坚决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根据法律规定,重点审查主观恶性小、有积极悔罪表现、患有严重疾病以及已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的在押人员,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并向办案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该院在受理董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中,在恪守依规审查、依法办案的同时,又充分考虑其系在校生且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并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该院第三检察部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得到办案机关的认可,使其得以回归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开启新的人生。
  细化维权方式,拓展诉求渠道。通过创新检察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巡查、日常检察、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和获取维权的线索和信息。该院干警在与在押人员代某某谈话中了解到,其律师会见权得不到彻底保障。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根据法律规定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意见,使其成功会见其代理律师,保障了代某某合法的律师会见权,从而体现司法的公信力。
  多措并举,建立保护在押人员的长效机制。该院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催化器,通过与看守所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彻底排查监管场所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在监管场所内拉帮结伙、以强凌弱,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牢头狱霸”行为和苗头,给予坚决打击。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通过深入监管场所监督械具和禁闭的适用情况,纠正违法使用械具和禁闭的情形,使械具和禁闭的应用合理合法。同时,定期检查监室通风、消毒和卫生情况,检查在押人员食品采购和伙食情况,保证在押人员的健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通过上述举措,促使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得到长效保障。
  强化检察官约见制度,积极维护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权利。为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合法诉求,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积极履行驻所检察室职能,通过入所谈话与夯实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依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控告、举报、申诉等法定权利。该院共受理在押人员申诉5件,并做到处理结果及时回复,通过此举有效保证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权。
  该院通过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监督举措,以体现司法公信力为初心,以提升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为抓手,全面促进司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