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谜
“这么多年去了很多地方反映情况,都没有结果。没想到只是给检察院写了一封信,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检察官的秉公执法,你们真是俺的知心人!”2020年9月,张大爷的妻子李大妈特地来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一同带来的还有一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
2019年9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一个厚厚的信封,除了汝南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终审判决书,里面还装着申诉人张大爷亲笔写下的10页长信,诉说这些年遭受的委屈和内心的绝望,向检察机关发出“最后的求救”。
时间还要回到2015年7月,因为一场交通事故,张大爷的右眼被戳伤,鉴定为二级伤残,失去了劳动能力。2016年11月,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赔偿张大爷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11万余元。
判是判了,要钱却难。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三年来,张大爷的家属多次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到一分钱。为了治疗眼睛,家里钱财用尽,还欠下了一大笔外债。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全家的生活重担全落在了唯一的儿子肩上。很快,儿媳不堪重负与儿子离婚,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夜之间支离破碎。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9年,张大爷家中意外失火,烧掉了家中仅剩的一点家产。一边是多次奔波执行无果,一边是支离破碎的家庭,张大爷心力交瘁,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2019年5月,汝南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本案移交汝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法院移送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然陷入僵局。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大爷的妻子李大妈听说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或许可以找检察院反映试试。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张大爷给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10页长信,希望检察院能够给他一个公道。
这封信在收到的当日便被呈报给该院检察长,该院检察长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情况,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检察院的回应很快来了!在送出信的第二天,李大妈就接到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打来的回复电话。之后的时间里,承办检察官一面耐心安抚张大爷夫妻俩的焦虑情绪,及时反馈案件进展,一面与公安、法院办案人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承办人从张大爷身体受到不可修复的伤害和刘某应当承担的侵权法律责任两个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刘某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承办人耐心的释法说理,刘某的抵触情绪渐渐消失。时机成熟后,承办人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直接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履行了大部分赔偿款,张大爷对他的行为也予以谅解。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强化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依法履职中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听的是民心,解的是难题”,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得民心、暖民心,真正与人民群众心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