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群生 王 华)连日来,作为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试点县,正阳县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两委”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该县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宣传、政法、纪检、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综合组、政策指导组、宣传舆情组、信访稳定组、纪律监督组、经济审计组。民政部门配合宣传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法规,宣传“两委”干部标准、年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道哪类人能留、哪类人不能留,谁可以进、谁不能进,干部对号入座,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选举。铜钟镇大李村83岁的老党员王正明,在选举当日身着军装、佩戴勋章,昂首挺胸地投上庄重一票,在场群众十分感动。由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经济审计组,对离任村(社区)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计。纪检、政法部门配合县委“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开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正阳县村(社区)“两委”换届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严肃选举工作纪律,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行为。11月19日,正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袁寨镇某村村委换届选举中,有人通过递纸条等方式拉选票。接到举报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11月份,袁寨镇李庄村“两委”进行换届选举推选候选人过程中,该村村民张某峰、张某彬、李某乐三人经过商量,事先拟好候选人名单,采取写纸条、口头向群众安排等方式,让群众为自己及他人投票,严重扰乱、妨害正常选举活动。经审查,张某峰、张某斌、李某乐对其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法人员张某峰、张某彬、李某乐的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秩序,正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峰处以行政拘留7日,对张某彬、李某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此,该县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视野,多方聚集优秀人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致富能手、复退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社保员、大学生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进行考察、比选,并采取进村试用、参与重点工作等形式进行考察培养,全县共选拔396名有意向人选,有359人通过选举,并挑起“两委”大梁。
通过全县多部门联动,依法依规操作,正阳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12月6日全部结束,新当选的“两委”干部文化程度和年龄实现了明显一升一降,换出了新班子、新思想、新气象、新活力,换届后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化、知识化,为正阳县乡村发展、经济振兴储备了力量,夯实了基础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