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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利剑高悬维护市场公平
——2020年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综述

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筑牢战“疫”安全底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不同阶段的防控重点,有力有序有效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72万人次,检查药店、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生活必需品销售场所9700户次,检查经营者5300多人次,查办案件2050余起,查获假冒口罩34.1万只,罚没金额708.06万元,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大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联合行动执法有力


  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2020年驻马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相继组织开展了互联网领域、农村和城乡市场、盐业市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农资、烟草、食品、药品、成品油等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加大执法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查办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案件2850起,办结案件2046件,罚没金额708.06万元,移送司法25件,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蔓延势头,杜绝了系统性、区域性制假售假的发生。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严查“保健”市场、互联网、医药等领域的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企业(商户)24家,结案24件,罚没金额5.59万元。在开展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中,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等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立案14件,结案10件,保障了我市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权和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行为。“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安全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盐企12家,超市、零售网点326个,餐饮、集体食堂135个,采取通知下架、责令召回、告知完善手续的形式发放行政指导书37份。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作为事关防疫成败大局的关键,紧盯不放,努力筑牢战“疫”安全底线。对群众购买需求旺盛的抗病毒药品、提高免疫力药品以及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全市查办食品案件569起,罚没金额547.44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254起,罚没金额108.96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5起。持续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电热产品、电动自行车、儿童服装、建筑建材、消防器材等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查,共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213批次的产品,立案3起,结案3起,罚没金额7.88万元。积极开展“净网2020”“护苗2020”“秋风2020”专项行动,检查报刊经营单位109家、印刷复印单位49家、物流企业9家,没收非法出版物2696册,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经营案件6起,刑事立案查处非法经营出版案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加大卷烟市场打击力度,查处各类涉烟案件1155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419.31万支,罚没款7.5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8起,拘留11人,逮捕9人,判刑6人,严厉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卷烟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了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立案查处19起,查扣侵权假冒产品1100多件,查处假冒商标、商标侵权案件59件,罚没金额23.11万元。与各县区签订了打击黑加油站承诺书,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行动迟缓、打击不彻底的县区进行约谈,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刑事司法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断网络、斩链条”,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昆仑”行动、集中收网在逃人员“雷霆”行动,侦办侵权假冒案件266起,刑拘、取保犯罪嫌疑人237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5个,涉案金额9562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介入、优先办理,共受理审查逮捕侵权假冒类犯罪案件26件39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2件,起诉44人。全市审判机关认真落实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要求,坚持有案必立,开通“绿色通道”,两级法院审结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5件3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21人,拘役4人。各部门之间通力协作,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