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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乡村振兴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涉农检察工作纪实
    传达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精神。

    检法“两长”共同出庭,守护农耕土地用地。

    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成立涉农检察联络站,服务“三农”发展。

    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召开整治文化娱乐市场联席会议。

    送法进校园。

    办案人员利用无人机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对区域内各大河流开展巡河行动。    

  

彭若迪 毕亚磊 文 戚晓刚 图

  2020 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涉农检察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涉农检察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农村稳、农业兴、农民富、乡村美”的目标,自觉服务社会大局,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基层社会稳定,推动了“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农村稳 着力保障乡村法治建设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突出打击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3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6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查处“村霸 ”“行霸”等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依法批捕涉黑恶类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41人。单某某等20人犯罪团伙通过成立唢呐协会,强制规定农村演出价格和参演人数,严重破坏民间演出市场秩序。该院对该犯罪团伙依法批准逮捕,严厉惩治了黑恶势力犯罪。通过办案主动延伸检察治理效能,组织撰写《关于规范农村唢呐行业演出市场秩序的实务思考》,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新时代上蔡检察版“枫桥经验”。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均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做好“枫桥经验”和检察实践的有机结合,重视农村信访工作,检察长带头深入农村下访、巡访,主动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检察服务基层平台,聘请11名政治素质高、贴近群众的农村工作者、农村企业家担任涉农检察联络员,挂牌设立11个涉农检察联络站,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今年初以来,通过站点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6人次,搜集反映问题、线索9条。全国人大代表张全收专程到该院进行调研,对涉农检察工作予以肯定,并受聘担任涉农检察联络员。
  强化重点领域防控。做好乡村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通过对9个乡镇的83名在矫人员进行检察,发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次,督促建立2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传销等严重扰乱农村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批捕11人,起诉12人。深入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农业兴 着力保障乡村产业发展


  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司法保护。重拳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开展耕地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先后办理耕地资源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建议6份,督促恢复耕地50余亩。某镇政府不作为一案系该镇辖区内一违规加油站违法占用农耕用地,依法拆除后留下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种植条件未恢复,受损耕地仍处于受侵占状态。该院依法向该镇政府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该镇政府未依法完全履职。鉴于此,该院遂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蔡县人民法院院长共同出庭,守护农耕土地用地。法院当庭判决该镇政府不履行拆除职责违法。该案为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主动加强与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为重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余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等危害农产品安全的犯罪。办理冯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一案,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冯某因销售不合格的花生拌种剂造成19户农户183亩花生受损严重的犯罪事实,造成农户经济损失6.8万余元,后经协商,裁定赔偿受害农户共计12.5万元。通过办理此案,更早发现、更早打击了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利,保障了农业生产。
  加强对农村企业的司法保护。该院始终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检察机关—工商联—企业”三方常态化互动工作机制,主动走访对接乡镇企业、合作社等农村产业主体30余次,实地了解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措施。坚持依法平等的保护原则,做到办案服务发展,对涉案农村企业负责人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就业稳定的影响。该院在办理一起涉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通过调查核实和综合评估,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了近60个就业岗位,并通过督促补缴税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聚焦农民富 着力推动乡村脱贫攻坚


  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下基层活动,该院选派4名院领导、4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结对帮扶的137户扶贫户家中走访调研3000余人次。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先后筹措资金20余万元,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棉被等生活物资。主动争取财政资金及上级部门支持,帮助协调专项资金、产业扶持资金300余万元,修建村内、农田道路7公里,水利灌溉机井62眼,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条件。疫情期间向4个结对帮扶村捐赠价值4万元的医疗物资,用以助力疫情防控。
  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建立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扶贫帮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精准对接需求,确保应救尽救。建立特殊群体筛查机制,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的案件重点筛查、重点解决。在办理一起涉嫌猥亵儿童案件中发现受害人董某某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父母均为托养人员,一家人靠低保维持生活,该院于是主动上门,为其申请救助金2万元。通过该机制已为3个被害人家庭申请救助资金5万元。
  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着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27人。建立未成年人检校对接机制,30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受聘担任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法制副校长,走进偏远农村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云”送法活动2次,实现在校师生法治教育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主动推进员额检察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党组成员分包片区、检察干警分包村(居)的形式,选派50名干警与43个村委结成“1+1+1”团队,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维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乡村美 着力保障乡村绿色生态


  探索建立生态破坏恢复性治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的刑事犯罪,对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27人。积极探索“自助+引导”办案模式,持续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被告人恢复植被等,实现“办好一个案、恢复一片绿”的一诉多赢效果。今年在办理王某某等3人、聂某某等3人非法采矿案中,查明6人先后在基本农田上非法采砂4.4万多吨,严重破坏国家耕地资源。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当庭判决犯罪嫌疑人赔偿国有财产损失110万元,用以恢复受损生态。该案是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深入探索“河长+检察长”制依法治河新模式。出台《关于设立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上蔡县河长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的意见》,与县河长办联合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将区域内四大河流纳入督办重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5次,对区域内各大河流开展联合巡河行动6次,发现洪河、杨岗河、蔡河、汝河乱占、乱建等线索12件,立案7起,先后向水利部门和4个乡镇政府发出诉前建议7份,治理河道4.6公里。针对杨岗河不同河段出现的违法捕捞、设置拦河渔具、违法排污等问题,该院向乡级河长送达了整改检察建议,推动对杨岗河(上蔡段)全流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转变“坐堂”办案和“走程序”的思维方式,主动走进田间地头、农户村舍查访案源线索。2020年,该院检察干警在外出调查中发现县城南部一无名沟渠内垃圾大量堆积,周围恶臭难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区域地处交界地带,两地之间权责不清,整治工作难以开展。为推进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联系两地负责人现场召开办公会,当场送达检察建议,厘清各自责任,后组织垃圾清运车2辆、人员10余人对现场垃圾进行清运,并投入资金40余万元整修旧有道路,一举解决了困扰附近群众数年的痼疾,得到周围群众的交口称赞,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采用。
  脚下沾满乡村泥土,心中积淀为民真情。服务“三农”是没有终点的“马拉松”,是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该院负责人表示,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所需、百姓所求,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全力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乡村生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