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别”的承办单
通讯员 王 琳 冯昆鹏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收到汝南县委、县政府督察局转来的一份承办单,这是一份驻马店市市长热线接到“表扬感谢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来电的承办单,这份“特别”的承办单背后有什么故事呢?
原来,这一通感谢电话是山东陈律师打来的。她办理了一起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一下子打乱了办案节奏。豫、鲁两省交通管制无法出行,如何递交委托手续、如何阅卷,着实让陈律师犯了难。于是,她就抱着试试的态度给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打了电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耐心地向陈律师介绍该院特殊时期递交委托手续及阅卷的流程。
在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后,陈律师通过邮寄递交了委托手续。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交通陆续恢复,陈律师再次打电话告知准备到汝南县进行阅卷。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及时将该情况向该院负责同志作了汇报。该院负责同志指示,要强化服务意识,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当事人与律师的合法权利,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为充分保障律师权益,综合业务部的工作人员提前加班加点制作电子卷宗,并电话告知陈律师可以进行阅卷。
4月7日13时,陈律师从山东驱车赶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小吴热情接待了陈律师,在安全检测和再次核验身份信息后,将提前准备好的已消毒的光盘交给她。考虑到路途遥远,还特别叮嘱其确认光盘内容后再离开。
“接待我的是一名年轻的干警,态度非常好,工作细致周到。”陈律师说,“我当时非常感动,就拨打了市长热线反映这一情况。”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办好一件事,温暖一颗心。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求极致”的标准抓服务、提水平,像这样感人的事例还有很多。在疫情防控期间,家住汝南的付律师办理的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因疫情防控无法出行,便致电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请求帮助。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经协商沟通,由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卷宗扫描后发送至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再制作电子卷宗并通知付律师领取。通过两地检察机关联手,帮助付律师顺利实现了阅卷。付律师在接到电子卷宗后激动地说:“在疫情防控时期,我以为阅卷的事情要泡汤了,没想到汝南县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的工作模式解决了这一难题,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和人身安全,为这种暖心举措点赞!”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共受理律师业务35人次,为律师刻录光盘25张,首次尝试运用信息化技术成功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不仅是发挥检察智慧、精准服务大局的精彩诠释,还是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打折”,从而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律师的赞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