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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
  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荒、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孔明灯、上坟烧纸、祭祀送灯、使用明火照明等一切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