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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
甘素启 恪尽职守护正义

秦玉川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有一位一提起就人人夸赞的检察官——甘素启。甘素启自2006年起先后在公诉、监所、控申、民行等检察业务部门工作,现任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综治委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两次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执法监督员”;其本人多次被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其所负责部门连年被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和确山县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2006年,甘素启考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进入公诉部门工作。由于他勤奋好学,很快就开始独立办理公诉案件。他先后办理近300件公诉案件,年均办案50余件,所办的案件无一起错案、人情案、关系案,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其在办理姚某某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涉黑案中,再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姚某某二年有期徒刑。甘素启审查后认为法院再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其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勇于担当,果断提出抗诉。最后,法院支持了抗诉请求,改判被告人姚某四年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甘素启也被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综治委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12年,甘素启担任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在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的基础上,又主动学习钻研自侦案件侦查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强化所内监管人员谈话,主动摸排整理自侦案件线索。当年,在其主导下,成功摸排侦破一起任店镇王庄村委集体贪污国家普九债务化解资金的案件,涉案8人全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在该案的带动下,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又成功侦破3起相同性质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甘素启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担任负责人。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用心做到“办信如办案”,用自己的真诚和恒心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控申科工作一年,其带头化解了确山县皮件厂职工信访案等涉及30人以上的群体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甘素启先后被确山县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执法监督员”。
  2014年,甘素启到民行科担任负责人至今,办理民行案件200余件,协助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民行案件100余件。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抗诉与息诉并重的原则,勇于化解社会矛盾,所办案件全部达到案结事了。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开展以来,甘素启先后办理35件公益诉讼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得到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采纳纠正。甘素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作为公益保护的重点,紧盯水源地的保护。其办理的确山县薄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共治理上游河道1公里,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饭店和别墅等非法建筑6000多平方米,恢复林地10多亩。
  甘素启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能做到干一行、学一行、精一行、爱一行,他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每个岗位上都能发扬钉钉子精神,成为一名“全才”检察官,尽己所能为建设平安、稳定、和谐、繁荣的确山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