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廖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的成长如同花儿绽放,需要护花人辛勤的浇注才能够换来花开四季的芬芳。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甚至被视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
现就汝南县2015年至2019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如下:2015年至2019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31件50人。其中男性48人,女性2人,文化程度大部分是初中水平,部分是无业、小学、高中水平。犯罪类型多样,以扰乱公共秩序罪为主,其次为侵犯财产型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主客观多重消极因素、社会矛盾相互渗透的结果。究其原因,主观上是由未成年人自身引起,客观上则是家庭、学校、社会的不良环境造成的。
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打击和防范必须同步进行。要宣传法律知识,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严厉打击校园暴力犯罪,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注重对学校教师、家长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立足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在“汝南检察”微信公众号宣传未检“法治云课堂”专题片。2018年5月底,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又增强了办案过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利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衔接配合上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而不纵容,从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出发,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问题,在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重罪案件的办理和帮教工作,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办案中,该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帮扶教育,认真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措施、规范运行,提高质量、提升效果。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体局会签了《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考察暂行办法(试行)》,组建了集监督考察、教育、跟踪帮教于一体的考察帮教小组,开展帮扶教育。对于已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交流,给其法定代理人电话交流,通过普法与谈心谈话,使已犯罪未成年人真心认罪悔罪,从而不再犯罪。
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健全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落实引入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民政局联合签署《司法社工介入未检工作协议书》,成立司法社工工作站,引入司法社工介入帮教考察、不捕不诉风险评估等工作。推广专业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扶教育、监督考察、犯罪预防等做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服务机构和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以案释法”,用案例告诫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在送法进校园中,要告诫未成年人:“虚荣”“自尊”要分清,“逞强”“冲动”是魔鬼,“学法”“守法”做标兵。不要试图挑战法律,也不要心存侥幸。“勇于揭发不放纵”。在遭遇暴力时,要勇敢地抗争,大声告诉欺凌者他的行为是错误的,在事发时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在事后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要畏惧威胁。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要报告。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遭受侵害,有的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建立切实有效的强制报告制度,正是针对此类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措施。此举有效压实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