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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刘二桥)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为平舆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该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无社会危险性,对1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以无羁押必要性,对在押的2名民营企业经营者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制定保障民营经济配套措施。该院与县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与平舆县工商联合会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法治宣传等常态化机制,就全县营商环境及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交换意见,切实做到“民企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完善检企服务对接机制。战“疫”期间,该院检察官走访华东户外休闲等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为全面打赢防疫和复工“双线战役”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该院邀请相关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共话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平台,打造多层次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深化检察机关优化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管理机制改革,提升刑事司法领域检察工作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政府职能部门等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畅通多部门联合服务营商环境渠道,聚合多方力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