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筑牢平安防线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通讯员 李 璨 王喜民
开栏的话
自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争创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六连冠”为目标,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为载体,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从即日起,《驻马店日报》将开辟《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典型巡礼》栏目,敬请关注。
2019年,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检察业务强县”和“检察工作强县”建设,为守护泌阳县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筑牢组织机制 确保平安建设社会综治工作高效开展
该院始终坚持做到严要求部署、高标准谋划、精细化组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强化检察职能延伸,高标准部署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综治工作,全力保障平安泌阳建设。
将平安创建与“七五”普法、文明创建、村居法律顾问、群众满意度提升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与平安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有效提高了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地重点宣传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预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加强犯罪源头治理。
强化使命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该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和使命。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从严从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2019年,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12人、提起公诉798人。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打网破伞”与“打财断血”并举。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7件54人,提起公诉7件42人。办理的刘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优秀涉黑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7份,支持帮助政府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做好党委和政府的“法治助手”。
树牢大局意识 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人。在扶贫领域积极开展“法治扶贫、爱心办案”活动,使一批因案致困的受害人家庭获得急需的生活保障。
该院扎实开展涉农犯罪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危害农村稳定的基层黑恶犯罪和贪污挪用涉农资金职务犯罪,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7件,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件。
建立服务非公企业“四个一百”工作机制,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持续做好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
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责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依法开展刑事检察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监督立案7人、监督撤案3人、追捕17人、追诉11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41人,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政治责任,审查批捕、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紧盯重点领域,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逐步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协助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全年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件,诉前程序案件20件。组织干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坚持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群众健康作为践行为民初心的第一要务。积极探索文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扶贫等领域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新需求 努力打造更加优质检察产品
该院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主题教育自选动作,在全市率先开创检察长当面答复来信人办信模式。2019年,该院受理群众来信17件,已办结15件。深入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理念,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跟踪落实,以检察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在城市和乡村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8次,受教育师生12000余名。联合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英烈保护协调小组,组织开展英烈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等专项监督。全程办理英烈权益保护案件9件,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问题已全部整改、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