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 琦)“你们办案的效率真高啊!我上午收到立案的信息,下午就让我来领钱了,真是感谢你们!”近日,从新蔡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领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时某感激地说。
据了解,时某在县城经营一家化肥门市部,被执行人叶某经常从时某处买化肥,一来二去双方也熟悉了。2018年的一天,叶某又拉化肥时称钱暂时没带够,想先赊账,时某碍于面子同意了,叶某给时某出具了欠条:欠化肥款2万元,收麦后就还。谁知这一拖就是一年,中间时某也联系过叶某多次,叶某都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无奈时某起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叶某偿还时某货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叶某未履行,时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8月30日案件立案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执行法官当即拨通被执行人的电话了解情况,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将要面临的后果,主动将钱转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来办理领款手续,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