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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
人民银行发行纪念币的有关知识
  近期,一些不法商家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声称发行“第某套人民币珍藏册”等人民币类收藏品,欺骗消费者。
  一、人民银行从来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人民币(纪念币)大全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类产品,任何宣称“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回购”,以人民银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请公众注意防范。
  二、人民币类收藏品的买卖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消费者在购买人民币类收藏品时,应谨慎选择购买渠道,甄别真伪,不要误信虚假宣传,防范利益受损。人民币(纪念币)发行信息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为准。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普通纪念币包括普通金属纪念币和纪念钞,材料是用于铸造普通硬币的金属或印制钞票的纸张;贵金属纪念币材质是金、银等贵金属。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纪念币前,会将纪念币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公众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人民币》栏目中查询。
  普通纪念币发行时,人民银行是在发行公告中承担本次发行任务的商业银行。贵金属纪念币由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通过其子公司,以及特许零售商和部分商业银行渠道开展销售。
  纪念金与贵金属纪念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纪念金是商业银行等商家自行开发的一种工艺品,与纪念币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从来没有发行过任何所谓的“纪念金”。有些不法商贩为了迷惑消费者,在“纪念金”上标注金额数字,冒充纪念币,或者将自行制作的章类纪念品称为“纪念币”,欺骗消费者。 
  (此稿由建行驻马店分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