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经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诚邀实力强、信誉好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合作开发。
一、合作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六里庄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六里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东至御苑城西围墙、南至文化路、西至十二中学东围墙、北至雪松大道围合区域,占地面积约126.621亩,涉及居民约222户,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4406平方米,需新建安置住房面积约31275平方米。经初步测算,需补偿安置资金约33148.72万元(拆迁补偿资金19570.42万元、安置资金13578.3万元)。
三、合作内容
1.意向参与六里庄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应在10日内将项目预算总金额汇入驿城区政府指定账户,补偿结束后以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清核算。
2.参与土地竞拍,实际用地面积以挂牌出让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测定界面积为准,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3.建设安置房及配套服务设施。
4.相关政策按市政府文件执行。
四、合作方式
1.参与项目开发的社会资本方先期筹备土地及房屋征收等相关资金,驿城区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方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联合土地开发。
2.如不能取得土地,按照(驻政〔2018〕48号)文件规定,融资成本原则上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不得超过100%,在该项目用地成功实施出让后,驿城区政府一次性退还社会资本方的本金及利息(不超过60日之内退还)。
3.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方参与土地竞拍和安置房建设,但参与土地竞拍资金需社会资本方自行筹集,已投入房屋及土地征收资金不能顶抵竞拍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如取得土地,驿城区政府将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接到通知后,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合作开发的企业,请于一周内以公函的方式反馈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局,一周内未反馈的以及10日内未按时缴纳资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合作。
五、合作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目标地块的取得尚须履行土地招拍挂程序,土地的取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社会资本方注意投资风险,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联系人:夏建军
联系电话:18739676678
邮 箱:ycqfwzsb@126.com
驻马店市驿城区四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