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百姓菜馆又开张了

记者 梁灵芝 通讯员 朱焕杰 李丹丹


  “感谢人民检察院给我机会,我的百姓菜馆又开张了,我一定好好经营,把欠工人的工资还上……”近日,在接受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吕某激动地说。
  吕某系信阳市人,2018年8月,在新蔡县城经营一家具有当地特色的百姓菜馆,因饭菜质量好,前来就餐的客人络绎不绝,在应接不暇之际,他招了一批服务人员帮忙打理生意。然而,今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菜馆生意每况愈下,资金周转也出现了问题,7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共计5万余元一直拖欠着没有支付。今年5月中旬,这7名员工为讨薪反映到了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该局向吕某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6月10日前支付完毕。吕某筹措了部分资金,但仍有34240元欠款一时无偿还。
  之后,新蔡县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随即立案侦查后,吕某被拘留,6月28日吕某支付34240元,被取保候审。7月20日,该案件移送至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吕某一直坚持在新蔡投资做生意,不履行劳动报酬并不是想赖账,且已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并取得谅解,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予起诉。
  为了百姓菜馆留得住、活得好,既化解矛盾,又助推“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该院根据吕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吕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其进行公开宣告,并进行训诫和释法说理,要求其依法经营。
  吕某表示,一定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严格守法经营。为表示对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和新蔡人民的感谢,他决定在县城再开一家分店,还要利用客人就餐的机会宣传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措施和成效,自己就是受益者。
  据悉,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坚守“法度”底线的前提下,坚持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充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让企业安心生产,用司法“温度”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