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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报讯(通讯员 苏建召)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家园、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5月,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环保公益诉讼调查中,发现位于确山县李新店镇李新店村龙风山路口南一家企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经查,该企业为李新店镇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从事建筑废料的加工和处理等。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
  经过认真研究,该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认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散乱污”企业,必须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于是,该院于今年5月22日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确山县李新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联合依法查处该企业的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执法部门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7月底,确山县李新店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参与,对该企业的排污生产设施全面拆除,同时对原料及产品予以清除,周边群众拍手称快,对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治理环境污染的做法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