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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 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
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人民币知识宣传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人民币防伪反假、残损人民币兑换知识的了解,确保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非法买卖人民币、拒收人民币现金等现象得到遏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在全社会形成整治违法行为的工作氛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开展“人民币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即日起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在本报开设《人民币知识之窗》栏目,普及人民币知识,宣传各金融机构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和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先进做法。敬请关注!

人民币小知识

    人民币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日开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统一发行人民币是为迎接全国解放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几十年通货膨胀和中国近百年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促进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在建国初期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完善和提高,至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除1分、2分、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纸币和5角、1元硬币除外)。目前流通的人民币,主要是1999年、2005年、2015年、201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最早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于1999年9月28日后发行,并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增加了20元面额,取消了2元面额,使面额结构更加合理。
   公众遇到残缺、污损人民币时该怎么办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如有金融机构拒绝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举报,驻马店举报电话为:0396-2906315、0396-2905313。
  此稿由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