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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刘竞汝)近日,为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我市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着力提升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从今年7月起,我市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照料寻亲服务情况以及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救助事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制度,特邀监督员每年对救助管理机构定期检查2~3次,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救助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