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市法检“两长”同庭审理重大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于游 陈蒙)7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审理被告人叶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底以来,以被告人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持有砍刀、关公刀、红缨枪等凶器作为工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社会上逐渐形成其强势地位,给群众制造恐慌心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等19人为共同实施恶势力犯罪而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系首要分子,应按照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该案重大复杂,该院院长主动提出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庭审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辩论意见,整个庭审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
  在法庭教育环节,本案合议庭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从主、客观方面深入剖析各被告人涉嫌犯罪的原因,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教育各被告人迷途知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良好的效果。本案目前已开庭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