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培、张强等161宗用地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2018〕2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8〕31号)及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丰泽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以及《金山路与丰泽路交叉口东南角及西北角用地规划说明》,拟对位于东至十三香路、西至乐山大道、南至友谊街(原沙北路)、北至淮河大道围合区域实施棚户区改造。市政府拟依法收回该棚改项目围合区域内段晓培、张强等161宗共计24436.82平方米(折合36.6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段晓培、张强等161宗用地单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周新
联系电话:0396-2628693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