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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建与法院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新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付自强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在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服务力,提高干警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普遍存在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阻碍了法院党建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发展。本文以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新蔡县人民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融合发展的法院实践为视角,分析法院党建和执法办案工作融合发展之间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法院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融共建进行一些思考。
  一、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抓好抓牢党建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建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抓牢党建为司法体制改革定方向、谋大局、把大势,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能够真正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司法权运行规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司法需求。
  (一)有利于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正确认识改革的目的,确保司法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
  面对当前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持续增长的现实难题,有的地方法院出现办案数据美容、指标注水现象,妄图通过数据式审判、作秀式结案的方式来不断提高被虚化了的审判业绩。为此,人民法院必须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直面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现实瓶颈难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地将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有利于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树牢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定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我们必须通过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和完善法院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占领法院系统思想阵地,才能在应对西方错误思潮面前坚决批驳、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取得意识形态领域的战略主动权。
  (三)有利于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树牢廉洁司法意识,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诱发司法腐败发生的因素千差万别,但最终都与个别法院工作人员党性修养不高、职业素养不够、理想信念动摇、廉洁司法防线松懈、个人生活腐化有直接关系。为此,各级法院必须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建设,通过加强党性教育筑牢法官的道德底线和廉洁底线,提升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二、推动法院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共融共建工作实践。
  新蔡县人民法院从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法院工作实际出发,探索法院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深入融合的方式和方法,努力破解法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探索一条适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党建工作新路径。
  (一)加强组织建设,在党支部设置上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部门之间深入融合。
  按照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传承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科学规范设置党支部。一是实行一岗双责。有效地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执法办案各个部门,从组织程序上保障党支部生活规范化进行。二是选强配齐支部委员会班子。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每个支部班子设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4名组成人员。三是设立党建联络员制度。每名支部确定一名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该支部日常工作和对外工作对接,将支部内部工作情况及支部党建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经验做法、疑难问题等及时上报院机关党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党员先进性教育与培养新时代模范法官队伍上深入融合。
  一是每年安排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到革命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提升法院干警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利用党的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形式,收集法院干警在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为民举措、改进法院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党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有梯度的党员发展流程制度,从而做到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强、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的干警及时吸入党组织。
  (三)加强结果运用,坚持员额法官审判绩效考评与优秀党员绩效考评深入融合。坚持按月评比优秀员额法官团队,将优秀员额法官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统筹结合,相互关联,结果互动。优秀共产党员可参与年度范围内评优评先活动,并将考评结果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作为该同志职务晋升、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等各项工作充分释放相得益彰的生机和活力,真正实现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党务与业务同频共振的新成效,形成各项事业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从而保障新蔡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其他综合事务在全省、全市始终处于排头兵的领先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