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振通讯员余其中)近期,西平县把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中之重,探索建立了“四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扶到点上,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资产效益,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责任清单。该县成立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2个主要行业部门一把手和20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形成县级领导、部门、乡镇为一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落实。此外,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研究分析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明确相关部门解决。
建立任务清单。该县重点规范管理“两节点三类型”扶贫资产。“两节点”是指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2019年以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三类型”是指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
建立进度清单。该县建立项目资金台账,明确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牵头,对2016年以来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排查,先行分年度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排查台账;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及乡镇对全县排查台账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健全县、乡、村、部门对照一致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建立公示公告台账和后续管护台账,按照《西平县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和管护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确权到哪里、哪里来管护”的原则进行管护。
建立问责清单。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经营主体,在依法严肃惩处的同时,予以失信惩戒。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蹲点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