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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侧记

通讯员 于游 石晶

6月5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讯员 正杨 摄

  6月5日,我市两级法院集中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驻马店市生态环保局等单位在市天中广场共同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干警拉起“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横幅,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同时,该院结合刑事审判中常见的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等典型案例,向市民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活动中,该院干警共摆放宣传展板4块,发放法律宣传页600余份、环保手提袋10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环境资源法律知识的了解。
  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该院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及新增内容以知识问题的形式制作成宣传单向群众发放,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宣传支持复工复产的有效措施,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此次活动,该院干警共发放法治宣传册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劝阻吸烟者20余人。
  自2015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该院每年都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建设美丽驿城的和谐氛围。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摆放了“环境保护案例、法律条文”宣传展板,设置了流动法律咨询台,法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材料,宣讲环境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运用典型易懂的案例进行阐释,讲解了环境保护法律条令,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的后果,认真回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该院针对夏季容易出现的焚烧秸秆、森林火险等隐患编写成易懂的漫画、小册子等发放给群众,号召大家预防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响应“绿色经济”发展战略,开设了环保维权绿色法律通道,严厉打击涉及环境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环保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为城市“绿色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当天,西平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和电子屏幕播放环保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讲破坏环境的危害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让更多群众知晓世界环境日。活动当天,该院干警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
  6月5日,泌阳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志愿者走上街头,现场为群众发送宣传彩页、环保手提袋,引导群众增强保护环境意识,杜绝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建议群众减少一次性购物袋的使用次数,购物时自带手提袋,既环保又节约。此次活动,青年法官志愿者共向群众发放惩治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彩页5000余份、建设美丽中国宣传手册3000余册,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地球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共建美丽中国”的意识。
  当天,汝南县人民法院环保宣传志愿者在县城汝宁大道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该院干警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内容涉及环保节能、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环保专项行动等方面。此次活动,该院干警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60余人次,解答生态环境相关问题20余人次。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使群众了解了更多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自觉养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争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和美丽汝南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