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君瑞
新建50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扎实推进我市高龄津贴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19年,省、市分别将老龄事业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大力推进老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老有所乐
还没走到门口,歌声、笑声就传了出来。
“这里的环境好,我们的心情好,天天过得可丰富了。这会儿我们有节目,快来瞅瞅。”在驿城区西园街道办事处前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民王大妈乐呵呵地招呼着。
作为2019年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50所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于去年全部投入使用。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全市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保证每个社区规划有养老用房,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打基础。
引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利用旧学校等闲置场地,改建、扩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依托规范化社区建设“一有十中心”要求,辟出部分房间,配备必要的设备,将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融入社区,在社区服务中完善养老功能。
市民政局从2019年5月开始对部分县区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具体推进情况,收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逐个明确完成时限,确保2019年9月底圆满完成任务。
在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有餐厅、休息室、娱乐场地,还有社工专门负责老年人的日间照料,给辖区老人提供了一个集休闲娱乐、保健养生、用餐供应为一体的服务场所。
各日间照料中心的启动,切实为辖区老年朋友安享晚年提供了幸福、健康的基础平台,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辖区居民一致好评。
老有所养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
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近16万名,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人数众多、覆盖面广、工作量大。根据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要求,市民政局提前谋划,要求各县区开展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登记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我市的高龄津贴标准是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市民政局根据各县区登记摸底数据,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对接,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及时下拨省、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308.75万元,同时督促各县区及时筹措资金,2019年全市共筹措高龄津贴资金1.12亿元,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建立了民政统计、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的良性机制,确保了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至2019年11月底,全市所有县区均已按省定标准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老人手中,惠及15.8万名高龄老人,2019年已累计发放资金10023万元。
老有所医
老有所医,关系民生,情牵百姓。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是老人安享晚年的“保护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督导制度。
我市通过加强组织、强化领导、部门配合、多方举措、加强宣传、优化服务等,确保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在全省率先完成。
至2019年12月底,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40733人,享受待遇人数88479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39828.8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6126.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59.9万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91.7万元。其中,2019年1~3月需补报19166人次,补报金额410.8万元。至2019年5月3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直接结算和补报工作,保证了民生实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