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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胡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即日起,我市全面启动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工作。
  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工作主要检查5项内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排污单位环保主体合法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道路移动源管理情况、排污单位其他守法情况。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执法活动分6个阶段推进:企业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依法处理阶段、指导整改阶段、异地核查阶段和成果应用阶段。非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时间为5月至10月,由各县区具体组织实施。
  该行动旨在着力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分类、分段式执法检查向全方位“体检式”执法检查方式转变。接到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并制订《2020年度全市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方案》,起草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宣传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致排污企业的一封信》,并转发至各县区,由各县区网格员逐一发放至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对排污单位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情况全流程、全要素进行一次性执法检查,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把排污单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排污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促进自主治污动能,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