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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尽职守的“多面手”
——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琳

通讯员 牛志敏 王谜


  14年来,她用无悔的青春践行从检时的铮铮誓言,她所办理的案件多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所制作的意见书被评为优秀文书;因业绩突出,她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先后获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省新时代先锋检察官提名、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提名,市先进工作者、市检察之星、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等称号。她就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王琳。
  近年来,王琳以立案监督和追捕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成功追捕及监督立案20余人。其中,她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时,为查清一部涉案手机的真正来源,而成功追捕一起重大恶性抢劫、强奸案件,所追捕的被告人张某某被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监督立案郭某某故意杀人案时,她慎重对待申诉人诉求,多次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走访询问多名当地群众。虽然与公安机关认为郭某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有分歧,但是她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准确监督,最终郭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五届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第五届侦查监督优秀案件。
  蔡某某等人涉黑案系省公安厅督办,异地指定汝南县公安局管辖侦办,时间跨度长、案情疑难复杂,多个罪名交织,涉案人员多达17人。王琳接到任务后,仔细审阅卷宗做了30余页的记录,撰写了10万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并列明了几十条的补查提纲以引导继续侦查,为下一步的诉讼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证据保障。该案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
  2018年,王琳承揽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大部分的涉恶、涉黑案件起诉工作,共办理李某某等7人、陈某某等17人涉恶案、欧阳某某等19人涉黑案。面对百余本的卷宗、错综复杂的案情,她几乎放弃所有节假日,逐本逐案审查,全面、细致制作相关文书,力求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其中陈某某等17人涉恶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正是这份执着坚守让她成为汝南县的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在办好案件主业的同时,王琳还是文明司法的宣传员。由她起草的《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说明制度的意见》等宣传信息及调研报告,先后在《天中检察》《河南法制报》《检察日报》刊发。
  她更是文明的传递员。王琳负责承办的道德讲堂,每一期都能做到贴近主题、突出重点。作为法制宣讲员,她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切身感受,以案释法,通过主题讲座、情景剧表演、有奖竞答等方式,为学生们送去一场场精彩的法治“大餐”。
  王琳就是这样一位普通检察官,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敬业和奉献精神诠释忠诚、用执着与追求书写热爱、用实际行动展现着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巾帼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