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胜军
“虽然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及受理案件的标的额没有沿海发达地区多,但我们这么多年取得了很多可圈可点的成绩。”4月2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主任郭渊在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2年3月25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迄今已走过18年的艰辛历程。多年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以建设和谐仲裁、公正仲裁、高效仲裁为主线开展各项工作,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仲裁案件4万多件,涉案标的额200多亿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培育仲裁文化 提升服务品质
坚持和谐仲裁、公证仲裁、高效仲裁为主线,以和为贵,把中国古老的文明之光,融进仲裁文化,全力推进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工作。
走进繁忙的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在这个处理大大小小民商事纠纷的地方,我们却听不到激烈的争吵声,也看不到难以调和的面红耳赤局面。相反,却能感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宁静与平和,理性与和谐,心头仿佛一股柔柔和风吹过。
“培育和倡导先进的仲裁文化和仲裁理念,不仅需要用规则将其规范化、制度化,还需要和谐的文化理念深入其中。弘扬‘和’文化,对于培育‘公正、廉洁、高效、和谐’仲裁理念,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驻马店仲裁委常务副秘书长孙现成说。
近年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先后成立了9个县域仲裁分会、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中心、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驻马店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调解中心、驻马店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等派出机构。2017年初经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了驻马店市仲裁协会。如今,已经基本形成由民商事仲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网络构架。
试点单位在继续加大受理商事纠纷力度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受理合同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尽可能更多解决社会矛盾。在工作中,他们以“和”文化作为思想基础,以贵和尚中、善解能容的品格去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案件调解率达80%,快速结案率达90%,自动履行率达90%,当事人满意率达80%以上。
经过多元发展,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项工作均在全国仲裁机构排名中位居前列。
提供高效仲裁 护航经济发展
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严格执行《仲裁法》,严把仲裁案件的受理、组庭、开庭、评议等程序节点,严格法律文书审核和铁一般的办案纪律,坚持做到每起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的公平公正,让高质量仲裁护航我市经济发展。
为扩大仲裁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不断加强全市仲裁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仲裁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借鉴经验。邀请外地知名仲裁机构人员来我市传授成功经验。谋划驻马店仲裁沙龙,全方位提升仲裁人的素养,以辅助化解纠纷,做有理性、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会妥善处理问题的仲裁人。
快捷高质办理仲裁案件,立足于驻马店仲裁发展,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把解决传统的商事争议与“两化”试点工作的成果结合起来,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重心下移,让仲裁更好服务基层、服务行业、服务群众。
有效服务驻马店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坚守维护全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主线,倡导公平、正义、高效、和谐。主动融入市场,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处理企业的争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8年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深深扎根于天中这块沃土,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以驻马店人独有的眼光创新了一个个机制,取得了一个个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中国仲裁界的一颗亮星。
打造品牌仲裁 谱写和谐乐章
多年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立足本土优势,从仲裁延伸的“和”文化中汲取精髓,践行“公正、廉洁、高效、和谐”的价值理念,为人民调处各类民商事争端,为城市经济发展谱写和谐乐章。
成立至今,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公正调处各类民商事案件,各项指标均呈稳定增长态势,案件类型涵盖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公司增资、金融借款、保险、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等领域。
2010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被国务院原法制办指定为全国235家仲裁机构中8个协助区之一,为全国仲裁机构发展提供经验;2012年,被指定为全国235家仲裁机构40个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2014年,被指定为全国244家仲裁机构中19个“两化”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因仲裁作用发挥显著,市政府给予市司法局和仲裁委通令嘉奖。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仲裁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中,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整体位居第22名,案件质量位居第1名,社会满意度位居第2名。近年来,先后有省内外50多家仲裁机构来我市学习驻马店仲裁工作先进经验。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务市场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