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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本报讯(通讯员张群生王留泽)日前,笔者从正阳县财政局获悉,该县按照市扶贫、财政、民政部门有关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264元、274元、284元分别提高到280元、290元、3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160元、170元、18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180元、19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8200元提高到8900元;农村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5100元提高到6000元。
  据悉,该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济供养资金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到位,财政部门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统筹上级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