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道阳)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六个到位”实施高龄津贴制度。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均按省定标准发放到位,较好地完成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任务。
该局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民政信息网等形式对高龄津贴政策进行宣传,下发了《关于做好高龄老人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展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登记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县区通过在乡镇(街道)民政所设置专门的高龄老人信息登记窗口、公示服务电话、组织上门登记服务队等形式,切实提高了信息登记效率。在具体登记过程中再次对我市高龄津贴政策进行了二次宣传,严格按照高龄津贴制度要求,认真审核登记材料,坚决杜绝漏登、错登等现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设置196个专门登记窗口,组织上门登记服务队150个。各县区广泛宣传高龄津贴政策,将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申领手续等政策送到每位老人手中。通过在乡镇(街道)依托民政所“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专门设置高龄津贴申请受理窗口,同时公示高龄津贴服务电话,提供咨询、投诉、预约上门服务。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由社区(村委)工作人员组成的上门登记服务队预约上门办理。在发放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便于开户领取津贴的老人,由社区(村委)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手续后领取现金。为切实做好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在《驻马店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中,建立三级审批制度。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委)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行审核。此外,在工作中严把四道关,做到规范化运作。
该局根据各县区登记摸底数据,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对接,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及时下拨省、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308.75万元,同时督促各县区及时筹措资金,2019年全市共筹措高龄津贴资金1.12亿元,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建立了民政统计、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的良性机制,确保了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发放。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均已按省定标准将2019年12月份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老人手中,惠及159458名高龄老人,2019年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0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