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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12月6日,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批群众举报件6件,截至12月8日办结5件,其中1件属实、2件部分属实、2件不属实。现公示如下: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2050001
  反映情况: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王塘村南面一条南北走向道路上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处未发现生活垃圾,但倾倒有少量建筑石膏板废料。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组织新安洁垃圾清运公司已于12月6日将该处装修垃圾清理完毕。
  (二)汝南县政府责成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社区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环境攻坚办
  2019年12月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2050002
  反映情况:上蔡县黄埠镇北紧挨着206国道路西侧有一“无名刻石厂”,每天机器作业生产时噪声大且车辆进出频繁,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无名刻石厂”实为上蔡县继光石材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施工建设状态,无生产迹象。群众反映生产情况不属实。
  上蔡县环境保护局和黄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曾于2019年12月2日联合检查,发现该企业购进一批原料石块,进料期间车辆进出较多,且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扬尘较大。上蔡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群众反映的“机器作业时噪声大且车辆进出频繁,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属实。
  调查结论: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上蔡县政府责令上蔡县继光石材加工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不得生产。
  (二)上蔡县政府责成上蔡县环境保护局监督上蔡县继光石材加工厂进一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控尘和降噪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三)上蔡县政府责成黄埠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巡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单位和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监督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环境攻坚办
  2019年12月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2050003
  反映情况:确山县任店镇吕庄村王沟水库下游一条南北走向的河道,河道常年无人治理,污染严重,附近村庄村民生活用水受到影响。(重复举报件)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任店镇吕庄村王沟水库下游的一条南北走向的河道系王沟河上游支沟,两侧有4个村民组,分别是吕庄组、潘新庄组、东杨冲组、西杨冲组,上述村民组村民生活用水系自备井。
  (一)关于反映的“河道常年无人治理,污染严重”问题
  经现场核查,该沟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部分河段内有杂草,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的“附近村庄村民生活用水受到影响”问题
  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定对农村生活用水每年抽检一次,根据2019年10月8日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任店镇吕庄村吕庄组、潘新庄组、东杨冲组、西杨冲组村自备井抽样检测结果: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群众饮用水未受到影响。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调查核实结论: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确山县任店镇政府已将王沟河支沟内的垃圾及杂草进行清理完毕,同时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管理。
  (二)确山县政府责成各级河长夯实责任,认真落实河长制,强化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督导,加强河道巡查、保洁力度,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确山县政府责成确山县水利局、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及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问责情况:(一)确山县任店镇党委对吕庄村党支部书记曹海宏通报批评。
  (二)确山县任店镇政府对吕庄村王沟河陆冲至吕庄段河长赵建民给予扣发1个月工资,全镇通报批评。
   驻马店市环境攻坚办
  2019年12月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2050004
  反映情况:上蔡县西洪乡曹王村曹王超市西50米有家花生脱壳店,没有环保设备,封闭不严,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上蔡县西洪乡曹王村曹王超市西50米有家私人花生脱壳店”实际为王付华花生收购脱壳点。现场调查时,该花生脱壳点设备已拆除,厂房内及周边无花生壳粉渣。经询问,王付华花生脱壳点负责人已于2019年11月底因个人原因将设备自行拆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上蔡县政府责成西洪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巡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花生脱壳点的监管巡查力度,监督其按照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环境攻坚办
  2019年12月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2050005
  反映情况:汝南县老君庙镇闫庄村村东赵党恩的砖厂,环保设施不健全,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赵党恩的砖厂”名称为汝南县新星免烧砖厂。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四周建有围挡,道路已硬化,进出口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内建有密闭式原料棚一座,安装有喷淋设施和硬质门,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密闭的料棚内,两座料仓安装有除尘设施,输送廊道二次密闭。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汝南县政府责令汝南县新星免烧砖厂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汝南县政府责成汝南县环境保护局和老君庙镇政府加强对该厂的环境监管,增加日常巡查监督频次。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环境攻坚办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