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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四批)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四批)

  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三批群众举报件3件,截至12月3日办结3件,涉及西平县2件、遂平县1件,3件均为部分属实。现公示如下:
   驻马店市西平县
  受理编号: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1
   反映情况:
  西平县芦庙乡张崔吴庄古桂庄有一收废品点,焚烧垃圾、堆放废旧煤气罐,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芦庙乡张崔吴庄古桂庄的废品点名称为“西平县爱芹收购门市部”。
  该废品收购门市部四周未设置围挡,收购废品堆放混乱,东北侧位置发现两处焚烧痕迹,属违规焚烧垃圾所致,部分群众对此有意见。现场未发现废旧煤气罐。
   调查结论: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已于2019年12月1日前在该废品收购门市部四周设置了围挡。
  (二)西平县政府要求芦庙乡政府加强对该废品收购门市部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其在围挡内对废品分类管理、规范贮存,围挡外不得堆放废品,同时禁止违规焚烧废品。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四批)

    驻马店市西平县
  受理编号: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2
   反映情况:
  西平县二郎镇焦袁李村西南侧和东南侧分别建有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紧挨着猪场的水沟内,产生的气味较重,污染水资源,影响附近村庄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西平县二郎镇焦袁李村西南侧和东南侧建有养猪场,分别为西平县龙泰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旺繁养殖场。
  经调查,西平县龙泰养殖专业合作社周边无排污沟和排污迹象,企业养殖粪污经处理后暂存氧化塘,用于土地消纳,现场无污水外排现象,但养殖区内有异味。
  旺繁养殖场猪舍内未见生猪养殖,养殖场西侧企业自建一条宽约1.5米、深1米、长50米废水暂存池(未硬化),暂存池有养殖废水,现场异味较重。
    调查结论: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西平县政府责令二郎镇政府、西平县环保局加强对西平县龙泰养殖专业合作社日常管理,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杜绝违法排放污水。监督企业采取除臭措施,加大除臭剂投放量,降低气味排放。
  (二)在西平县二郎镇政府的监督下,旺繁养殖场已将暂存的养殖废水清理完毕。
  (三)西平县政府责成二郎镇政府监督旺繁养殖场于2020年1月31日前,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后方可投养。
  (四)西平县环保局对旺繁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四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3
   反映情况:
  1.2019年4月,汝河流域强制平坟(无公告),赔偿问题未解决,平坟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内,污染河水。2.河道管理所所长:赵红旭,在汝河流域非法开采土方、河沙、石子进行贩卖。3.遂平县富强路中段路东,第五小学旁边,施工方魏杰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粪池,污染严重(2018年向省督察组举报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反映问题:2019年4月,汝河流域强制平坟(无公告),赔偿问题未解决,平坟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内,污染河水。
  反映的汝河平坟问题系遂平县汝河治理项目区域内迁坟问题。该项目是遂平县确定的百城提质工程重点项目,地址位于遂平县灈阳街道办事处泰安社区的南关大桥至平蓝桥段。
  (一)关于“汝河流域强制平坟(无公告)”问题。
  经调查,在迁坟实施前,遂平县灈阳街道办事处泰安居委会已于2018年10月19日张贴公告,公布坟茔迁移通知,居委会也多次组织“两委”干部、居民组长进村入户通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赔偿问题未解决”问题。
  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实施,施工前地面附属物应予清理,其中涉及坟茔251座。泰安居委会已按照《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规定,发放补偿款单棺128座、双棺122座、三棺1座。目前,尚有1户由于对补偿结果不满意未予领取,经灈阳街道办事处多次沟通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关于“平坟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内,污染河水”问题。
  迁坟期间,灈阳街道办事处和泰安居委会充分征求并尊重户主意见,采取平整与迁移相结合的方式,经过调查走访,不存在强制平坟和将尸骨、棺材扔到汝河污染河水问题。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反映问题:河道管理所所长赵红旭,在汝河流域非法开采土方、河沙、石子进行贩卖。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汝河流域非法开采土方、河沙、石子进行贩卖”的工程,系遂平县汝河城区段综合治理暨园林景观项目,是遂平县重大项目工程,由杭州蓝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遂平县水利局为责任单位。赵红旭系遂平县水利局汝河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负责协调该项目进度、解决施工外部环境等工作,不参与该项目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开挖出来的土方、河沙就地存放,陆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不外运,且施工现场未发现开挖的石子。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反映问题:遂平县富强路中段路东,挨着第五小学,施工方魏杰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粪池,污染严重(2018年向省督察组举报过)。
  (一)关于反映“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粪池,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遂平县第五小学建有两座化粪池,其中一座位于教学楼西南角,化粪池上方有盖板,不影响消防车通行,至今未投入使用。另一座位于教学楼东侧,为学校厕所化粪池,无通行道路,化粪池废水经沉淀后进入城市管网,沉积物定期清理,不存在污染严重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2018年向省督察组举报过”问题。
  群众曾于2018年10月25日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进驻期间反映过此问题,受理编号:第3批(2018)022号。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遂平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于2019年12月31日前解决剩余1户的迁坟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