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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关系方方面面,影响千家万户。近年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提案作用日益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市政协从立案的335件提案中遴选、确定了31件质量高、影响大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市领导进行阅批督办,目前31件重点提案已全部督办完毕。为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关精神,促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回应社会关切,现将办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
  提案号:462
  提案者:王慧玲 余桂香 安玉兰
  案由:保护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做好宿鸭湖旅游开发规划编制工作
  督办领导:陈星
  主办单位:市文广旅局
  协办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
  委员建议:1.政府部门编制宿鸭湖旅游开发规划,坚持把握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严控污染企业的进入;2.通过湿地休闲旅游规划开发,建立起湿地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最佳平衡关系;3.严禁急功近利,开发过度;4.在湿地公园开发的过程中,应当做到大气疏阔、做到一定规模、做到便于人们参与,让都市人群可以在到达湿地公园后瞬间感觉回归自然。
  落实情况:1.坚持高端规划,市文广旅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先后启动了《宿鸭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宿鸭湖水库安全保护规划设计》和《宿鸭湖湿地保护规划设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宿鸭湖扩容临时堆土方案》《宿鸭湖水库安全保护规划设计》;2.结合产业发展和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需要,对全域旅游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坝后排泥区坝体安全稳定复核成果》工作已全部编制完成;3.抢抓施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清淤扩容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市、县两级财政加大拆迁补偿工作力度,市直各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目前14个施工区域已累计完成清淤1600万立方米,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
  提案号:282
  提案者:李贵喜 刘业鹏 朱东升
  案由:关于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建议
  督办领导:朱是西 刘艳丽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委员建议:1.成立组织,搞好规划,在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承办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规划协调有关事宜;2.加强淮河生态保护,在淮河生态廊道和湿地公园建设上给予扶持;3.实施“引淮灌溉”工程,鉴于“引淮灌溉”和吕河水库扩容改造投资较大,上级在政策与财力上给予倾斜;4.设立港口码头,实现与信阳明港机场互连互通;5.建设沿淮公路,改变正阳县等级公路覆盖率低的现状。
  落实情况:1.成立了驻马店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驻马店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统筹指导我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工作。2.市林业局根据《驻马店市2019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将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列为重点工程之一,并规划了正阳县淮河湿地公园;3.市水利局与上级部门进行了沟通,将为正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取更多的水资源保障,持续推动“引淮灌溉”工程;4.市交通局与信阳市交通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向省交通厅进行了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将淮河息县以上河段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中;5.市交通局就沿淮公路建设工作,积极向省交通厅进行汇报、沟通,力争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建设规划。
 (三)
  提案号:9
  提案者:吴卫东
  案由:关于加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宝清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委员建议:在道路、供水、排水、环境卫生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要统筹兼顾,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所有群众而不仅仅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落实情况:1.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9年,全市将争取到的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亿元于2018年12月提前下达到县,市财政也投入1.68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目前中、省、市级资金均已下达到县,累计下达平舆县796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462万元、市级资金1500万元;2.持续加大政策倾斜。市财政每年出资2500万元,支持非贫困县成立扶贫产业融资担保公司,为贫困户或带贫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相关企业贷款担保,围绕三个目标实施十五项工程;3.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优先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建设金融扶贫四大体系,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助力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四)
  提案号:359
  提案者:民盟驻马店市委
  案由: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静脉产业园建设的建议
  督办领导:陈锋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委员建议:1.加快推进我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成立静脉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静脉产业园建设计划;2.编制我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推进静脉产业园尽快落地。
  落实情况:1.正阳县、西平县、汝南县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经省复函同意建设。汝南县、正阳县静脉产业园已开工建设,西平县静脉产业园计划10月全面开工建设。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按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相关材料已上报省发改委,近期省里将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总体方案进行审查并复函;2.驻马店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完成,待市政府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
  (五)
  提案号:119
   提案者:农工党驻马店市委
   案由:关于保障居民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的建议
   督办领导:陈锋
   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委员建议:建议我市完善二次供水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创新建管运营机制,解决资金来源,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新格局。
  落实情况:1.完成对全市185个小区共312套二次供水设备的调查结果;2.组织起草了《驻马店市二次供水技术规范》(试行);3.围绕“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的思路构建城市供水保障体系,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管道已于6月底建成投用,新建市第三水厂计划明年6月份投用,北部新区、市产业聚集区、装备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四个片区的老旧网改造完成,基本形成供水框架。同时,建成龙湾世家小区、建业十八城、恒大等二次供水标准化设施。
  (六)
  提案号:87
   提案者:李慧杰
   案由:关于引导和培训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的建议 
   督办领导:于燕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委员建议:1.提高企业员工薪酬待遇,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引导本地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力素质,向务工人员宣传我市及各园区的建设成果;2.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福利制度,规范管理,提升人才吸引力,加强督促企业履行劳动法,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保障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
  落实情况:1.出台《关于稳定就业保障企业用工的意见》驻政〔2019〕40号文,提出稳定就业保障企业用工“26条措施”;2.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和黄淮学院等单位成功举办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8000多人,用人单位700多家,提供岗位2万多个,900多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驿城、西平、遂平、泌阳、上蔡、确山等县区根据县域经济和产业特点,组织举办了机械制造、服装、鞋业、食品加工等专场招聘会,缓解企业用工燃眉之急,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服务活动80余场,共为企业招工3万余人次。
 (七)
  提案号:17
 提案者:扶廷明
  案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自身发展质量,助推全市民营经济提质升级
  督办领导:姚新文
  主办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委员建议:1.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解决民企融资难问题。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规范企业管理,全面提升自身发展质量;搭建更多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降低民企融资成本;2.加快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3.引导本地民间资本进入现代服务业、新材料等一些朝阳产业和新兴产业,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落实情况:1.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整理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非公经济发展的文件46件,制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文件汇编(2017年~2019年)》,发送民营企业手中,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2.市委统战部、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委等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开展了企业服务日、百企结百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银企对接、产业强市大讲堂、天中商坛、企校对接洽谈会等活动,实施了无还本续贷业务,举办了第十三届豫商大会分论坛“产业模式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国际研讨会”和产业转型升级研讨班,建立了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为企业创新给予资金资助,对创新成果给予资金奖励,切切实实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人才引进难、创新创造难的问题。
 (八)
 提案号:71
 提案者:赵万里 杜萍 王振伟
  案由:接轨国际检测标准,提升粮油品质,推动我市粮油加工企业快速发展
  督办领导:金冬江
  主办单位:市粮食局
  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委员建议:1.外派检测中心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检测经验,对企业做好贯彻落实;2.充分利用检测中心闲置或更换下来的检测设备仪器,帮助完善企业检验中心检测设备;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的实验室项目开发资金,为粮油加工企业新产品的生产设备投入和技术水平提升提供支持;4.加快检测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明确联合研发方向,开展联合攻关;5.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项目、时间等,缩短检测周期,减免或降低现有检测收费标准,为企业争取时间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落实情况:1.加快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速度,9月底前完成国内CMA/CAL认证,在此基础上,扩大认证资质、完善检测项目,实现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国际检测服务;2.充分调研、积极收集国内临边现有检测市场资源,以解企业所急;3.有效利用闲置国有检测设备,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农村农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三部门均对本系统内的检验机构检测设备进行了清理,驻马店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现有设备均是近期上级批准项目,正在等待项目验收;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在筹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市场监管系统分专业举办化验员培训班,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分专业举办盲样检验比对或检验技能比武,对表现优异的企业和检验人员公开表彰,对存在问题企业通报批评。
 (九)
 提案号:460
 提案者:王慧玲 余桂香 李辉
  案由:关于打造“城市阅读空间”,不断丰富驻马店文明城市创建内涵的建议
  督办领导:戚存杰
  主办单位:市文广旅局
  委员建议:1.注重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积极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管理模式;2.注重发挥城市阅读空间的功能;3.注重阅读空间与环境相融;4.注重投资建设的集约节约;5.注重选准运营模式,实现长久运行;6.注重免费共享,“零门槛”阅读;7.注重绩效考核。
  落实情况:1.参照有关地市建设城市书房工作经验,拟订了《驻马店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草案)》;2.会同有关部门、四个区就打造“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城市书房完成了规划选址,副市长何晞带领有关部门和四个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逐个进行实地查看;3.市中心城区30座城市书房建设全面完成规划布点、外观设计、LOGO设计等工作,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市规委会提交了相关工作汇报,7月11日市政府第77次会议顺利通过了《驻马店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4.组织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人员赴浙江温州、浙江杭州、浙江绍兴、福建厦门等地实地考察城市书房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目前正实施运行管理系统招标采购等工作,年底前将全部完成30座城市书房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
 提案号:113
  提案者:孟丽
  案由:关于推广西平经验,推进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督办领导:孙巍峰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委员建议:1.健全社会心理协调机制,创新服务载体。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网格化管理的底座作用、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和人才队伍的骨干作用;2.整合社会心理专业人才力量,努力提高心理服务水平。建立全市人才资源库,要深化志愿服务,达到资源共享;3.抓好管理,做好源头预防。探索建立民情走访调查机制、大众情绪“预防、预警、预控”工作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流程;4.加大社会宣传,提高民众对社会心理服务的知晓度和重视度。
  落实情况:1.深入研究西平模式,积极提高创新,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组织专题研讨会26次,召开座谈会、专题报告会300多场次,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2.市、县两级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法学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会。市、县两级财政都预算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专项资金5220万元,保障了工作的开展;3.市综治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切实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各县区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案事件发生;4.着力抓好三级防护、建好四支队伍、健全五项机制、把握六个环节,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十一)
 提案号:44
  提案者:沈艳芳
  案由:关于在城区北区建设大型综合医院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成宽
  主办单位:市卫健体委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委员建议:建议政府在北区规划建设一所大型综合医院,既能减轻原有几所医院的压力、解决医疗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又能解决北区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
  落实情况:目前,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项目现正在进行室内外安装,预计2020年3月可投入使用。北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尽快确定投资主体,早日落地建设,方便广大市民就近就医。
 (十二)
  提案号:8
  提案者:符德灵
  案由:关于加强我市老年健康保健产品市场监管的提案
  督办领导:宋万学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卫健体委
  委员建议:1.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树立科学保健意识,防止上当受骗;2.对健康保健产品市场主体进行严格资格审核、登记备案,对开展健康保健产品活动亮证经营,禁止未登记备案者及商品在我市开展宣传、销售活动。
  落实情况:1.成立了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驻马店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重点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由各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成立了10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2.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积极宣传“保健”市场百日行动,“保健”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12315、12365、12331等举报电话,对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在全市营造了百日行动浓厚的舆论氛围;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111件,案值727.23万元,罚没款10.17万元,刑拘15人。
 (十三)
  提案号:61
  提案者:市工商联
  案由: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督办领导:付自成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金融局 市科技局
  委员建议:1.制定出台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对龙头企业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加大财政金融等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对龙头企业的评定,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打造农产品品牌,引导同类农业企业组建行业商会,形成合力,抱团发展,积极打造知名品牌;3.加大科技人才的培育力度,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结对共建,提高自身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
  落实情况:1.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对龙头企业获得专利、“三品一标”认证、品牌创建等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市金融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对接、金融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政金企对接洽谈会、金融机构座谈会、农业企业金融对接会等,搭建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2.依托农洽会、国际农加工产业园两个国家级平台,紧盯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召开国际农加工产业园招商推介会、长三角专项招商活动等各种招商推介会,促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签约落地;3.不断做大做强面制品、肉制品、油脂三大行业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引导果蔬制品、乳制品行业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拉长产业链条。
 (十四)
  提案号:198
  提案者:王蕾
  案由:关于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的几点建议
  督办领导:冯玉梅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委员建议:1.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按照“就近入学、辖区入学”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防止随意转学插班现象;2.按照既定规划抓好落实;3.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借鉴周边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政府奖补的办法推进各区加快学校规划建设;4.均衡教育资源,改革教师编制管理办法。
  落实情况:1.市教育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启动对2011版《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1年~2030年)》的修编工作;2.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出台相关文件,为学校用地规划建设提供法律依据;3.督促两区对每年规划的中小学建设项目尤其是前两年规划尚未开工的项目制订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时限,并纳入政府惠民工程进行督导考评。同时,将“三改一拆”中腾出的空地,优先用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4.对市中心城区2021年~2030年中小学建设远期规划进行修编,原规划中市中心城区外围几个区域里缺少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安排增补新建标准化学校;5.严格规定市中心城区小区开发建设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等,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6.推进校际均衡发展,采取联合办学、集团办学和捆绑办学的方法,实行强、弱校相结合,强校带弱校,缩小校际办学差距,均衡生源配置。
 (十五)
  提案号:138
  提案者:赵伟 张志林 苗保朝
  案由:关于启动我市特色农业保险与产业扶贫对接,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的建议
  督办领导:刘晓文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银保监局
  委员建议:1.启动我市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保险与产业扶贫的对接,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解决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的保费问题。把特色农业保险和产业扶贫政策结合,可以把发展特色农业的风险降到最低,有利于农民增收;2.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解决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价格保险的保费问题,及早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3.把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农业灾害天气保险和产业扶贫相结合,推动我市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实现设施农业的转型升级。
  落实情况:1.积极依托中原农业等保险公司,通过在贫困村、贫困户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展保险业务,开辟新险种对产业扶贫银行贷款进行反担保,有效推动保险扶贫工作,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2.市扶贫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与保险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条件适合的地区推动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拓展政府精准扶贫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扶贫使用效率,减轻带贫主体和贫困人口的农业保险支出负担;3.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小资金”带来“大保障”效益作用;4.积极推动各县区成立专门机构,有特色、有步骤和分层推进产业扶贫与保险扶贫工作;5.联合市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十六)
  提案号:303
  提案者:刘亚平 李永春 吴萍
  案由:关于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督办领导:何晞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体委
  委员建议:1.加快“机构、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三位一体养老模式的建立,建立专业护理养老培训机构,持续面向社会培养专业人才;2.以本市养老龙头企业为核心,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各项需求为目的;3.政府统筹抓好社会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和信息化建设;4.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系统内部力量和资源整合。
  落实情况:1.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编制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请示》,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健体委、四区配合,按照人均0.1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编制规划。2019年新建5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任务,已完成39个,预计9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2.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已有7个县区至少设置有1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合理设置护理型床位;3.市老乐山银发壹族养生养老园首批养老公寓(含接待大厅)主体工程已完工,驻马店市颐康阳光康复养老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平舆县龙翔爱心护理院1号~4号楼寿乐苑主体已完工,园区内道路、绿化、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天然气、垃圾处理等各项工程,都在有序推进;4.规划建设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到2020年,全市每个县区规划建设1个养老健康产业示范基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十七)
  提案号:247
  提案者:郭金枝 张房 张辉
  案由:关于推动我市食品加工产业提质转型发展的建议
  督办领导:贺振华
  主办单位: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开发区 市科技局 市金融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委员建议:1.建议培育驻马店市食品工业园区,提升全市食品工业水平;2.建议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本土食品知名品牌;3.建议加大食品业研发力度,开发绿色健康食品;4.建议经常性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助力食品加工业发展;5.建议为食品加工行业提供土地、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支持;6.建议成立全市食品加工行业协会组织。
  落实情况:1.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驻马店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指导特色种养殖产业稳健发展的同时,扶持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带动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安排2000万元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确保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实效;2.积极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夯实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每年评选出天中科技创新英才、创新人才、创新青年,分别奖励20万、10万、5万。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通过培训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组织专项培训班,推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3.在政府、部门网站和地方媒体开设《质量强市天中行》《品牌企业巡礼》等专栏,通过领导访谈、现场采访等形式,展示我市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带动取得的成效;4.建立企业品牌培育储备库,将全市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的食品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5.通过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制度保障、细化分解信贷任务、密切银企对接、建设金融服务平台等举措,缓解食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题。
 (十八)
  提案号:251
  提案者:刘念
  案由:关于城区机动三轮、新能源车辆整治的提案
  督办领导:郭渊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工信局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委员建议:1.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对合格车辆进行认定,对三轮车及新能源车辆销售和运营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机动三轮车及新能源车辆的管理工作;3.规划机动三轮车限制区域,禁止机动三轮车驶入交通流量大的核心城区;4.集中开展城区机动三轮车和新能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和非法改装机动三轮车作坊坚决予以打击。
  落实情况:1.市公安局联合交通执法、城管执法等部门成立市中心城区整治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联合执法队,在市区中心医院等18处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突出的地点进行集中整治。至目前,共查处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违法占道经营、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32起,劝阻、教育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600余起;2.吸收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做法,草拟了《驻马店市区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8月5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并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下一步,将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
 (十九)
 提案号:233
  提案者:民进驻马店市委
  案由:关于在市区多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
  督办领导:贾迎战
  主办单位:市房管中心
  委员建议:出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办法,尽快在城区老旧多层住宅安装电梯。
  落实情况:1.建议市政府出台《驻马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实施意见》,以指导和推动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按照“业主为主、政府推动、试点先行、逐步展开”的工作要求,分步、分阶段有序推进。选择对增设电梯业主意愿较为迫切、条件相对成熟的住宅小区,按照“成熟一梯、增设一梯”的思路开展试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3.尽快明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的原则,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协调、试点推进和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申报资格审核等工作;4.建立各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5.坚持“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的原则,从群众自筹、公积金及维修资金提取、政府补贴、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二十)
  提案号:161
  提案者: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案由:关于解决乡村旅游污染问题的建议
  督办领导:谢凤鸣
  主办单位:市文旅局
  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
  委员建议:1.制定具体规划。结合我市乡村旅游规划,配套制定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保措施,确保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2.制定我市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厕所改造、游客监管等任务明确相关标准;3.提高防控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保洁机制,确保垃圾、污水、粪污等得到有效处理;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落实情况:1.编制完成的《驻马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驻马店市“一带两片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驻马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把“生态保护”列为专章,明确重点保护目标,提出了生态保护分区和措施;2.依据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中的对环境卫生、清洁能源、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文明旅游、厕所标准,评定出了51家自愿申请星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正在按规定程序拟取消1家以乡村旅游为核心游览内容的景区;3.已在全市全面建立了农村社会化保洁机制,并且延伸到了乡村旅游点,委托专业化公司负责垃圾收集、转运工作;4.出台了《驻马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3年内要对全市226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5.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等要求,通过采取周调度、月排名等措施,2019年以来,已完成综合整治村庄57个;6.开展了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和排查整治,县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35个,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二十一)
  提案号:183
  提案者:秦峰 刘瑞华
  案由:关于打造精品生态绿色,让天中更绿更美更宜居的建议
  督办领导:谢凤鸣
  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协办单位:市林业局
  委员建议:1.科学规划,织就一张“生态网”。进一步完善对通往西部山区建设生态绿道的专项规划,提前做好环宿鸭湖生态湿地绿道的规划建设,加快实施两环、三横、四纵的城市绿道规划,积极实现城内外绿地连接贯通;2.创新理念,造就一种“经营术”。打造绿道特色旅游品牌、绿道体育健身品牌、绿道科普教育品牌等,进一步丰富绿道文化内涵;3.健全机制,铸就一套“管护法”。通过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智能化管理平台等,做到建管并重。
  落实情况:1.对各区和片区负责的建设项目中的绿道,如练江湖、清河湖、开源河等加强督导,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绿道要求施工;2.正在对汝河大道、置地大道、驿城大道、开源大道等绿地内绿道进行改造,现已各建一段示范性绿道,在城规会通过后将进行进一步工作。
 (二十二)
  提案号:324
  提案者:李超然
  案由:关于“政府应支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督办领导:苗炳启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委员建议:1.将投入使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政府应统一管理,可以通过招标等形式交给有能力、有实力和有办园经验的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对已经投入使用的租赁或出让给民办幼儿园经营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政府部门应综合考虑历史原因,保留原承办方的幼儿园承办权,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引导、督促其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落实情况:1.开展专项监督。对各县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全市共排查居民小区183个,已配建幼儿园73所、无证幼儿园22所。同时,对无证幼儿园开展清理整顿;2.制订工作方案。起草了《驻马店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副市长冯玉梅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并进行完善。5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于5月16日正式下发。
 (二十三)
  提案号:123
  提案者:农工党驻马店市委
  案由:驻马店市建立省级区域临床诊疗研究中心的建议
  督办领导:张勇刚
  主办单位:市卫健体委
  协办单位: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委员建议:1.成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发改、财政、编办、卫生计生、教育、人社、科技、工信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2.从现有三级医院中遴选若干个学科带头人及合理的人才梯队、学科群,建立专科省级区域临床诊疗研究中心,并引导这些主体建设单位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合作;3.做好评估与筛选,做好顶层设计,分期分批实施;4.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使中心能够进行重大疾病的临床合作和研究。
  落实情况:1.我市积极与国内外医学院校及医疗机构合作交流,为我市建立区域医疗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持;2.市卫健体委选取市级三甲医院的心血管、脑血管、肿瘤、儿科、精神等专业作为创建区域医疗中心的优势学科,目前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精神分裂症基因标记与药物组学研究”,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合作开展“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脑功能与脑结构异常模式的定量描述与局感素质研究”,与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杜亚松教授团队合作开展“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脑网络及基因遗传学研究”;3.市财政计划今年投入1600万元,对每个学科支持200万元。
 (二十四)
 提案号:186
 提案者:民进驻马店市委
  案由:大力落实完善限塑令,减少白色污染的建议
  督办领导:王秋霞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委员建议:1.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建议政府充分利用每年4月22日的地球日、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组织宣传活动;2.完善限塑令,扩大并明确限塑的监管范围。建议由公安、工商、质检、物价、环保等部门联合成立环境监督执法小组,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3.实行垃圾分类,使塑料制品循环利用。积极倡导生产者和消费者使用绿色环保的购物袋替代塑料袋,对塑料袋实行征税的措施,构建限塑令实行的激励机制,坚决遏制白色污染。
  落实情况:1.健全组织,成立了专门机构;2.下发了《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3.严把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4.建立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5.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1448家次,检查经营户3420户次,检查生产企业和场所140家次,查处案件15个,罚没金额2.71万元。
 (二十五)
  提案号:463
  提案者: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案由:关于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提升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督办领导:王秋霞
  主办单位:市房管中心
  委员建议:1.完善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及投诉平台。加快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步伐,将业主自治管理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范畴;2.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权属,建设和完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落实情况:1.重心下移,推行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和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同时以信用约束为抓手,严格“黑名单”落实制度;3.强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发挥业主主体责任,强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导作用;4.推行党群议事会制度,实现小区共治善治。
 (二十六)
  提案号:5
  提案者:关秋芝
  案由:关于加强板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万顺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委员建议:1.禁止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一级保护林地、公益林林地规划建设新的风电项目;2.对板桥水库上游采石、采砂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存在污染隐患的依法取缔或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对废弃矿山加快进行生态修复;3.严格实施《驻马店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尽快实施饮用水补偿机制;4.将白云山森林公园升级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加大保护力度;5.加大市、县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6.政府牵头建立联合监管组织,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落实情况:1.市政府印发的《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补偿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则上每立方米原水按照不低于0.2元的标准提取,并适当提高自来水销售价格(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调整)。二是市本级财政、驿城区财政、开发区财政依据从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原水价格中提取的专项保护资金总额按照1􀏑1的比例安排专项保护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归集管理使用;2.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驻马店市“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白云山、板桥水库等优质山水资源纳入“十三五”“湖光山色”度假产业组团;3.代市政府草拟了《白云山生态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白云山生态保护的区域、原则、管理、产业及责任进行了明确,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4.下一步,建议市政府牵头成立管理协调机构,参照信阳南湾水库水源地管理模式,成立驻马店市板桥水库水源地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区的上层设计力度。
 (二十七)
  提案号:145
  提案者:许青云
  案由:关于加强造林管护的建议
  督办领导:郑玉林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
  委员建议:1.建立完善造林绿化管护机制,强化森林灾害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2.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执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采伐量,避免过度采伐;3.增加管护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权责明确、企业投入、项目支持、全民参与、多方融资”的运作方式,多元落实造林绿化管护经费。
  落实情况:1.开展病虫监测防治。市财政列支80万元经费,用于病虫害防治工作;2.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强化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完善应急机制,抓住清明节、夏收和秋收几个关键节点,开展打击破坏新植幼树行为的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森林驻马店生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按照省级以上通道绿化每亩1000元,其他人工造林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补助办法,加大对造林绿化和林木管护投入力度。
 (二十八)
  提案号:159
  提案者:罗新芳 张胜 吴松丽
  案由:关于加大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建议
  督办领导:郑玉林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
  委员建议:1.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指导各培训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2.设立专项资金,把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的资金统一到专项资金账户,加强管理和指导,提高资金投向的科学性,建立统一灵活的培训补贴标准;3.设立企业专项培训补助,鼓励和监督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4.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落实情况:1.建立了培育对象库,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建档立卡,入库学员34262人;2.建立了培育体系,遴选培训机构47家,实训基地96个,认定农民田间学校73所,满足了多层次、广覆盖培育需求;3.优化了师资队伍,建立了涵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业务骨干和“土专家、田秀才”337人的师资库;4.实施了“四类协同”培育计划,完成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4314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4002人,专业技能和职业服务型培育10312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5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75人;5.开展了认定管理,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职业农民信息管理制度、动态管理、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挂钩等制度,构建了新型职业农民权益保障体系;6.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市政府成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六路并进”工作措施,认定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基地共92家,建立了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和协调机制,落实了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开展了订单培训。
 (二十九)
  提案号:7
  提案者:吴清
  案由:充分挖掘城区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督办领导:张新领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委员建议:1.科学规划新建和改造的商业区块,提前谋划好停车位;2.利用现有资源,改造增加停车位,对商家、非机动车占用停车位和机动车不合理停放等现象进行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3.充分利用单位停车场,供广大市民就近午间、夜间停放;4.采取合理的停车收费,提高公共停车位的利用率,杜绝私人长期占用,缓解市区停车难。
  落实情况:1.2019年2月25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划定的收费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设立停车服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机动车停放的统一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城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协同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同时,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需求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2.督促市区内8个公共资源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包括高铁南出站口停车场、天中广场停车场、东明路停车场、黄淮学院体育中心停车场、靖宇广场地上停车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市二十七小学停车场、开发区高中西停车场。3.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制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并与价格成本监测所协同配合,正在开展对停车场建设单位投入资金审计工作。4.市中心城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停车场和泊位,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正开展招投标事宜。
 (三十)
  提案号:197
  提案者:张新亚 张慧珍 余东风
  案由:关于尽快开通驻马店九县一区社保卡互联互通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家平
  主办单位:市医保局
  委员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开通驻马店市九县一区社保卡互联互通,以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落实情况:1.就社保卡互联互通事宜积极与省医疗保障局沟通协调;2.省人社厅于2017年9月对全省医保系统进行了招标采购,目前软件开发已基本结束,正在开封市进行测试;3.我市正做好新软件运行的前期筹备工作,争取开封市测试成功后,率先在我市推广使用;4.待使用统一软件后,首先部署县区城镇职工医保联网,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医保联网,尽早实现全市范围内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一卡通”,最大限度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让参保人员少跑腿或不跑腿。
 (三十一)
  提案号:281
  提案者:李界峰 杜萍 王振伟 张明辉
  案由:关于推进我市青少年研学活动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家平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委员建议:1.创新机制,制订出台《驻马店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教育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学校安全之忧和资金困难,将研学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加快开展试点工作,尽快全面推广落实;2.整合资源,建设并命名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充分挖掘驻马店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命名一批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中小学研学教育示范基地;3.规范监管,培育研学教育平台公司。教育部门对这些平台公司进行规范指导,以行业监管、评级认定来提升平台公司的质量。
  落实情况:1.制订了《驻马店市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正在征询各部门意见;2.遴选建设一批适宜中小学生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已建成嵖岈山实践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3.编写适合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专题读本,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县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地方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