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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盗窃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娟)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执结一起盗窃犯拒不退赔财物的案件。
  2014年3月至4月期间,陈某伙同赵某(已判刑)预谋盗窃后,先后9次在遂平县入户盗窃,共盗窃现金35572元。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犯盗窃罪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9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5572元。随后,遂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该院执行局执行。
  承办人在受理该案后,首先向该案主审法官了解详细的案情,得知陈某现在豫南监狱服刑。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陈某的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有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银行账户有存款,遂对其银行账户采取冻结,但该账户余额不足。最后,承办人又联系陈某亲属,做其家人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释法明理,陈某亲属最终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完毕。
  法院收到案款后,立即通知9名受害人前来领款。目前,9名受害人已陆续前来领取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