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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记者 张锟 通讯员 井海燕

  司法救助不外乎“法”与“情”,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主动作为,并探索创新司法救助机制,加强与多部门的联系,全面发挥司法救助的功能,用心将铁面无私的“法”与“情”融合在一起,产生了一个个温情故事。

“孩子,继续上学吧”

 
  今年2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接到一件令人心痛的案件。今年11岁的杨某某,其父亲早年被判刑入狱,母亲撇下杨某某和弟弟远走他乡。杨某某和弟弟跟着患有慢性病的爷爷一起生活,家庭生活困难,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但不幸再次降临到这个贫苦的家庭。年幼无依的杨某某多次被同村村民刘某某猥亵,精神上造成了严重伤害,要经常去医院看病,使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在经济上承受了更大的困难,导致一家人生活更艰难。了解这一情况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主动向杨某某及其爷爷宣讲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争取他们同意后,一次性为他们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手续,最终为他们争取到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被害人杨某某受到侵害后,出现厌学情绪。为了鼓励杨某某走出阴影,办案人员多次上门走访,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对杨某某开展心理疏导。“我跟你一样也是农村长大的孩子,通过考试进入了检察机关,孩子,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继续上学吧。”经过承办检察官一次次疏导,杨某某终于树立了生活的信心,重新走进了课堂。

法律是有温度的


  今年1月,一件故意杀人案摆在了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琪的面前。翻开卷宗,这件令人心痛的案件逐渐清晰。
  2018年8月,被告人刘某趁其妻郭某某住院不在家之机,将郭某某与前夫之女刘某某奸淫。后怕事情败露,刘某采取暴力扼颈的手段致年仅15岁的刘某某死亡。得知这一噩耗的郭某某备受打击,没多久也因病去世了。这个家庭只留下郭某某年迈的父亲和数万元外债。在办案过程中,李琪和该院第八检察部积极联系,按照法定程序为其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今年9月,李琪和该院第八检察部的干警将3万元救助金送到郭老汉的家中,拿着救助款的郭老汉湿润了眼眶。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虽难以抚平郭老汉的伤痛,但可解燃眉之急。
  生活有时无奈,命运有时无情,但法律却不冰冷,司法温情常在,每起普通的司法救助都源源不断地传递着司法温情。全市检察机关坚守为民初心,通过司法救助,将群众的“揪心事”变成了“暖心事”。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发放救助资金15.3万元。市人民检察院还把司法救助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对接,救助13人中有4人系精准扶贫对象,切实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经营好、运用好,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势在必行的‘民心工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么认为,“我们检察机关要宣传国家的好政策,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感受到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