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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园疏于管理检察建议推动整改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依法保护英烈权益

记者 张锟 通讯员 井海燕 吕孟岩


  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按照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到汝南县烈士陵园祭奠英烈,向革命英烈敬献花篮,以表达对革命英烈为建设新中国英勇献身的崇高敬意。看着烈士陵园园区内庄严肃穆的纪念碑、整齐的地砖,检察官心中十分激动,他们不禁想起了半年前来到这里的场景。
  今年3月2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汝南县烈士陵园实地走访调查时发现,烈士陵园内卫生脏乱,部分树木被损坏,英烈墓地存在被其他公墓侵占等问题,严重破坏了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致使英烈形象受损,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英烈保护刻不容缓,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尊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3月2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审查。3月5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维修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整改效果,检察部门办案干警与有关部门沟通会商,讲明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并多次到现场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其切实履行职责。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针对检察机关调查反馈的相关事项,逐条对照,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立整立改不留死角。4月28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的第一封书面回复:已组织专人对园区进行全面清扫,并建章立制,保证卫生整洁干净;园区内损坏的树木已补栽到位;纪念广场和烈士碑周围损坏地板等已全部修缮完毕。
  环境虽改善了,但烈士陵园部分土地被南华公墓占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却成为一个大难题。由于时值机构改革,而改革后烈士陵园管理职能将转交军人事务管理局,问题解决的难度更大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决定在原有烈士陵园基础上,另划一块专门土地用作烈士陵园。
  8月21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第二封书面回复:在烈士陵园老区划定区域用绿化带和不锈钢栏杆予以保护;另将位于汝南县三桥镇新南华陵园公墓的殡葬专用地划出10亩地作为烈士陵园用地,其中4.18亩新建烈士纪念碑和烈士纪念广场,5.82亩作为烈士陵园用地,现已集中保护69位烈士,后续将规范管理,保证专地专用。
  不让英烈荣誉受损,不让英烈家属寒心。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英烈尊严和荣誉的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管理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法定职责,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汝南县烈士陵园环境被破坏、英烈用地被侵占等问题得到解决。“守护烈士墓地、传承红色基因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该院检察长认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这项职能,我们就要用好这把利剑,守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