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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国庆不忘初心清廉更要坚守
  盛世华诞,普天同庆。在全市上下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国庆节期间:不忘初心,清廉过节;十条“严禁”,始终铭记。
  一是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三是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五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六是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七是严禁利用高档烟酒、天价茶叶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九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
  十是严禁违规饮酒。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十条“严禁”纪律要求,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树立清廉形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部署,紧盯重点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确保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以新风正气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国庆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欢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6—12388。手机举报客户端:清风驻马店微信公众号(zmdsj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