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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的思考
  驿城区农业局梁丹
  今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那么,笔者就从产业振兴谈谈体会和思考。
  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和治本之策,只有抓好产业发展,农民才能有稳定增收渠道,农村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农业才能加快实现现代化。农村建设再好,如果留在村里收入低,照样留不住人。因此,必须立足实际,大力发展产业,坚持走质量兴农之路。
  一要突出优势特色。现在各种农业技术突飞猛进,“有”的问题已经解决,“优”的问题正在解决,“特”的问题依然是核心竞争力。现在外地农产品特色品牌很多,但我市特色品牌较少,与我们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让农业强起来,必须坚持农产品特色化发展方向,强化特色农产品空间布局。对我市而言,就是要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打差异化战略,重点抓好正阳花生、平舆白芝麻、确山黑猪、泌阳夏南牛和食用菌等这些特色产业的发展,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领先优势,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二要坚持质量兴农。现在的消费者与以往不同,不仅仅满足于吃饱,更追求吃好,农业产业要想取得较高效益,必须往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一方面要发展绿色基地。重点围绕小麦、花生、草畜、果蔬等具有我市特色优势的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引领全市农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要打造名牌。实现质量兴农,既要产得出、产得优,又要卖得出、卖得好。品牌是一种信誉、信用和信任,是农业竞争力的核心标志,世界上的农业强国无一例外都是品牌强国。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打造一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如以恒都集团为龙头,加快夏南牛屠宰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叫响夏南牛品牌;正阳花生产业要依托山东鲁花的品牌,推动精深加工;加快以确山、汝南、西平为主的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叫响驻马店无抗生猪品牌等,总之就是要通过品牌创建,推动我市农业由数量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
  三是促进产业融合。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的价值需要重新审视。如今,乡村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的地方,还有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令人向往的休闲观光功能,独具魅力的文化体验功能,越来越成为人们养生养老、创新创业、生活居住的新空间。增加农业效益,就要积极探索创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既要围绕我市优质农副产品资源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产业集群,又要充分利用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和正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机遇,招大引强一批“龙”字头企业,加快我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要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在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物流等方面探索路子,做出示范。同时,要充分挖掘农业多重内涵,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利用嵖岈山、金顶山、宿鸭湖等优势资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促进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
  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农户分散经营的模式依然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经营模式,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着力解决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问题。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资金、技术乃至市场优势。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发展多样化的合作,可以有效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当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覆盖面小、辐射带动力弱,今后一个时期,应从四个方面进行提升:
  1.每个乡镇、每个村都要结合实际,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更多农户加入进来,引领带动本地农业提质增效。
  2.实施项目倾斜。整合涉农资金,对经营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涉农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现代农业、粮油高产创建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仓储、冷库、烘干设备、大型农机具购置等政策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提高其发展水平。
  3.要破解难题。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因此,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应创新金融支持机制,采取政府担保、信用担保等办法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难题。同时,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建设用地上给予大力支持。
  4.完善保险机制。大家都知道,农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过程复杂,遇到干旱、雨涝等自然灾害,易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如果没有完善的保险机制,农民土地收益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益都难以保障。因此,要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业务,政府要在保费上给予适当补贴,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经营土地全部加入农业保险,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