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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砥砺奋进书写华章
——全市检察机关亮点工作回眸

张锟 井海燕

    7月3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巍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陪同下对我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走访贫困户。

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

全市检察长座谈会。

    9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深入上蔡县塔桥镇楼李村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

核心提示 
   历史的画卷总是在接续奋斗中铺展,伟大的事业总是在继往开来中成就。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争先创优为抓手、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凝心聚力、善谋勇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2018年,在职能调整、人员转隶、内设机构改革叠加的多重压力下,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新蔡县委作出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人民检察院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1名干警被国务院反假币联席会议表彰。 
  今年6月,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变为19个,其中10个为检察业务部门,更加突出专业化建设。除了实行捕诉一体,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外,还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建设,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今年8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警集体观看《中华好家风:共话总理好家风》专题片。该院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介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察队伍硬,检察事业兴。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摆在核心位置,积极用好“六个平台”,让党建工作开展有载体、落实有抓手、过程有氛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被省委命名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该院注重发挥警示教育的功能,引导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插手经济活动、违法持有枪支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得到纠正。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员额检察官宣誓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系列举措使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忠诚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率由2016年全省第14位提高到第6位。

立足检察职能 全力服务民营企业

  “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法、守法,把企业经营好,回报社会。”近日,面对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河南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信心满满地说。郑某曾因年底急于给工人发工资,采取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过激行为而被羁押,导致企业发展面临困境。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邀请公安机关、人民监督员、居委会对郑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大家一致认为郑某归案后悔罪表现明显,主观恶性不大,郑某回归企业,更有利于保障员工就业,维护企业经营,同意对郑某取保候审。2019年4月21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为全面落实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12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措施;2019年4月,建立了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四个一百”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定点联系100家企业,走访100家企业,送法100家企业,邀请100位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进行互动交流。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了涉民营企业专项诉讼监督、“挂案”专项清理等六个专项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让企业家安身、安心、安全创业的优质营商环境。
  据了解,六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40人,提起公诉8人;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犯罪5人,受理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申诉案2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4件;核查出涉民营企业“挂案”6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其余4件正在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办理,切实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践行案结事了 确保来信件件有回复

  今年2月25日,郭某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写信反映情况,称驻马店市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等人以分红为诱饵,骗取其投入17万元,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一直没有立案,希望检察机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接到来信当天,该院检察长马上将该件批转至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并安排市人民检察院跟踪督促。经查,2013年5月,驻马店市某商贸公司凭借给群众出具“投资借款合同、收据”等手续,吸收群众存款,至2014年10月,该公司共欠群众本金2200万元左右,涉及群众50多户。2019年5月9日,公安机关对殷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并于同日将殷某刑事拘留。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纳入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研究制定了《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处理群众来信工作暂行办法》。
  把“7日内回复”既作为办案期限要求,更作为办案纪律和工作标准,建立两级检察院来信办理工作专职联络员制度。群众来信寄给检察长的,一律由检察长亲自阅批处理;其他群众来信凡涉及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必须呈报检察长阅批。今年以来,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74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办32件。
  把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作为真正的“解题”,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市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协调市律师协会每周三安排两名律师到检察机关接访。针对部分群众存在心理障碍、来信频次较高的现象,探索“心理服务+检察”工作机制,引入心理咨询师对来信人进行心理疏导,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心理咨询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30件次,息诉罢访19件。截至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412件,符合回复条件的385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结并实体性答复351件。
  省人民检察院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做法在全省进行了推广。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精准扫黑除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5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前期侦办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时,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职能作用,一举挖出了以郭某为首的7人涉黑犯罪团伙。2018年4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7个被告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这起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驻马店市首例已作出生效判决的涉黑案件。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19年8月,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73件532人,审查起诉黑恶案件106件700人,提起公诉48件331人,收到法院一审判决25件193人。
  丰硕战果的背后有无数人的辛苦付出。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挥监督、协作、参谋作用。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对发现的线索集中由市人民检察院集中统一管理,及时向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移交,每周向省人民检察院、市扫黑办上报。
  为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业务培训班,对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解读,把握法律政策规定,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持续开展送法活动,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推进公益诉讼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2018年5月初,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凤凰山上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马谷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2018年7月20日,马谷田镇政府将凤凰山垃圾清理整治情况向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反馈。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竭力服务美丽乡村、美丽驻马店建设,为守护驻马店一方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进行排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持续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推进“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卖部进行查看,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摸排英烈权益保护案件线索11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
  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5件,立案25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擦亮未检品牌 持续发力护航成长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行动。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缺失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
  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2018年12月19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开向市教育局发送驻检未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建议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制度机制。
  2019年2月18日,市教育局在收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及时反馈,从健全教育安全工作机制、开展预防性侵专题教育等方面,对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予以回复。
  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不仅仅关注性侵问题,而且更加体现综合保护,着眼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脚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手协作,共同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2019年7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共青团驻马店市委、市妇联五部门共同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暑期履行监护职责,防范安全隐患,提醒孩子做到预防性侵“五不”。7月15日,在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防性侵专题文章,提醒孩子和家长预防性侵案件发生,降低被侵害概率。
  8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进一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项项制度密集出台、一项项举措迅速跟进、一项项工作做细落实。检教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制度防火墙。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深化精准扶贫 打赢脱贫攻坚战

  上蔡县塔桥镇楼李村和大路李乡郝坡村是市人民检察院对口帮扶村,市人民检察院自对口帮扶以来,工作队和村干部共同确定了扶志与扶智同步双向发力工作机制。
  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队采取统筹人力、政策同向发力的方式,与县财政局、县直部门、民营企业等帮扶力量建立协商机制。综合利用危房改造、低保、教育、就业等惠民政策,深入开展精准扶贫。
  结合村情实际,考虑百姓需求,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协调资金28万余元帮助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贫困户盖起了养殖大棚,参与香菇种植的贫困户每年可增收5000元。同时,还协调资金在上蔡县塔桥镇楼李村发展冬桃种植、经济林建设等。
  在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驻村第一书记按“一户一策”帮扶方案提出分配建议,集体议定后落实到贫困户。2018年,各帮扶单位和驻村力量共筹集资金40余万元,精准解决了贫困户诉求123件,推动人均月增收1200余元。
  该院在努力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的同时,还立足检察职能,构建起扶贫领域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护网,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真正让各项扶贫政策、资金落到实处,实现富民、惠民、安民。
  使命心上记,责任肩上扛。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同时,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先后多次在学校、机关、农村、社区、企业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提升了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承载荣誉,继续前行。面对新时代、新机遇,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接续奋斗,争做新时代追梦的检察人,努力建设一流检察业绩,锻造一流检察队伍,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